@~我的580ex...被偷了...>,<"~@

其實真的還是要給更生人機會,民進黨政府只是放他們出來,如果我們不給他們機會的話,那這些更生人很容易重操舊業的。別忘了更生人也是我們的同胞呀,人難免會犯錯...

[只有這句符合話題] 我覺得貴重物品最好不要放在車內明顯處,我想只要是職業是小偷者都會幹一票的

最後還是要再說一次,更生人不該死,該死的是小偷。更生人要的只是一個社會接納他們的機會。

[謎之音] 扯遠了..

就將..

路意13 wrote:
從小教育不好.當然治安也好不了
經濟做不好.當然強盜小偷少不了


其實不管教育、經濟如何好,一定會有反社會人格者會出來。不勞而獲偷機取巧一定會有。
中國經濟很好啊成長率都8-9%以上,強盜殺人不是一大堆.
日本教育不好嗎?日本沒有小偷強盜嗎?
如果說這些國家都算只有一個教育或經濟好。
那加拿大算教育、經濟都很好吧。人口簡單,但是每年偷竊案件還是天天發生。

最近加拿大全國的殺人犯罪率下降了10%;不過,其他的很多嚴重暴力犯罪,如蓄意謀殺,搶劫,綁架,性攻擊等犯罪率有增無減。

據加拿大統計局的資料顯示,在加拿大2005年,共發生了232,057起低於5000元加幣損失的盜取車內物品的案件,有4,380起案件損失超過5,000元加幣。10萬加拿大人中就有719個人經歷過類似案件。包括汽車盜竊案在內的財產損失案件占加國罪案的48%。竊取車內物品的案件占財產損失案件的第三位。

雖然我的車子也在台中市被偷走勒索。
居然打電話來勒索錢財的居然有兩個組人。
還有真的小偷與假小偷。 我是懷疑另一個假小偷是警察內部人員或類似線民之類。
曾經在某大停車場停好車後, 從後箱拿了些東西走到一半才發覺少拿了,
回頭要去拿時 (才離車沒多遠), 怪怪, 後行李箱開著, 還有個人站在旁邊,
看到我走回頭他就跑了,

我車的後箱是可用搖控開的, 而鑰匙孔也沒撬的痕跡,
加上防盜系統也被解除, 所以我在想,
他們可能之就前拿個掃頻的在旁邊等著你按搖控器,
就像之前發生過的拿掃描器掃鐵捲門的搖控器一樣,
還好我後箱只有帶些不值錢的樣品,
放在前座椅下的包包則還沒被動 ...
mandy063 wrote:
先向您遺失的物品致哀...(恕刪)


別人東西被偷上來說風涼話才是莫名其妙吧..
還是只是因為稍稍批評到你們心目中的「神」,所以又沒是非啦?

風景區治安這麼差,建議樓主可能以後要觀光的話還是盡量往海外發展吧~~
★搶劫事件★
我姐前天10/20才在我家樓下被搶了兩萬元的金項鍊
金價飆漲每克770元應該不只兩萬了
就因為有騎車的人"假裝問路"
當你一不注意就把你脖子上的拔掉
不過還好沒受傷
因為當時我姐機車上載著一位小朋友
追上去也追不到了
追不到後去了里長那看監視器
沒看到車牌
里長說先去派出所報案看能不能調到別里的錄影帶
下午我姐去報案後沒開三聯單(當時嚇傻了恍神也沒注意)
回到家後警察打電話來叫她再去一趟(說什麼單子漏簽名)
結果只是叫她過去洗腦(說以後盡量不要先找里長,會影響他們辦案)
我姐也問警察說為何沒有三聯單(因為她第一次報完案回來後被我唸了,我在顧小孩沒陪她去報真是失誤)
警察說會先調帶子再補開三聯單給你(騙小孩??)

傍晚管區跟所長來我家
說因為我家六月清晨被闖空門偷一次,十月又被搶一次要再我家附近設巡邏箱
隔天才從里長那知道是警察要壓案(不開三聯單,沒有正式報案流程就不會往上提報也不會處理)

隔天下午我媽跟我姐一起再去派出所報案
處理的員警就碎碎唸的說昨天不是到你們家說會加強巡邏,你們怎麼還來做什麼的意思
作筆錄做了兩個小時才離開
離開前有看到所長分配員警負責調哪區的監視器(終於受理動工了)
而且這次終於有開三聯單了

★事件注意事項★
請大家以後報案優先打"110"
因為這支電話會轉到你報案地的警察局
而且又有紀錄
不能吃案

而你到派出所報的案
有很大的可能因為警察不想麻煩
跟當地犯罪率的考量而搓湯圓壓下來
比如說當地犯罪100起而報案50起的話,只有50起會被統計
但是其它50起呢??犯罪率越低就越不會被高層釘
但還是有100起犯罪要怎麼讓它變低??
這就要靠警察大人的辦案流程了




車窗被搞破 怪車主不把貴重東西拿出來
女子被性侵 怪女人穿得太招搖暴露
房子被偷竊 怪家裡的液晶電視太輕太好搬


這社會怎麼了?
大家已經對這治安 和法律 死心到 只知道怪受害人 而不咒罵加害人了

樓主也就別太難過了
換個角度想 至少車子還在... 他沒有整台偷走

這社會的人不是不同情你 而是大家都早已死了同情這條心
懂得保護自己是目前能做的消極辦法
網友的意見也許不很重聽 但卻是這社會不得不低頭的現實啊..

還有 不用太怪更生人 這樣太不道德了
要怪就要怪這該死的...民.....XX (啊 我沒說啊)
這更生人要放出來
警察才會有業績嘛~
是另一種變相加薪嘛~

您看那些人放出來的一個星期內 我們的警察同胞可不是很厲害的又抓了好幾個回去
業績挺不錯的

好吧 給你一些話吧.
"錢能解決的問題.. 都不是問題"
"什麼都不見沒關係 人安全最重要"

就別太難過了..
chifan wrote:
這跟減刑犯又有何完全...(恕刪)

如你說的 治安都不好了 怎麼還能大減刑呢?

樓主的車窗這些損失都算少了..

我上個月被偷過一台車.. 一年多的車子就在自家門口不見..

我車停在自家門口上了大所裝了防盜器..

還是我自己引誘犯罪造成的嗎??

來自新竹的強尼..
聖代 wrote:
車窗被搞破 怪車主不把貴重東西拿出來
女子被性侵 怪女人穿得太招搖暴露
房子被偷竊 怪家裡的液晶電視太輕太好搬

因為這樣更能突顯出大義凜然與思路之清晰,我猜
ito5423 wrote:
回二樓的問題~~或許...(恕刪)


二者的確是無關…


但是!減刑仍是個錯誤的政策~

多少減刑犯、假釋犯再犯與回籠,大家在同情這些壞人時…
是否想到受害人與其家人的處境!

唉~
這個情形我個人有二次經驗
第一次是在十幾年前也是在北海岸
朋友開的車裡放了包包及相機
也是被撬開門偷了
第二次則是在新竹南竂焚化爐旁的路邊
右後車窗玻璃被打破
損失了一個大型包包裡頭裝了準備旅遊的衣物(有些是剛買還未穿)
真是掃興

結論是以後到了海邊風景區停車時一定要停在比較醒目多人的地方
這樣就比較能夠保障自己
畢竟小偷也比較不敢在多人的地方打破車窗偷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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