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rtleos wrote:
除非能看到對方按完快...(恕刪)
你說的沒錯,或許那位朋友真有他的考量,
也很有可能是我自以為是的認為他對閃燈操控不太熟悉.
我的出發點是善意,但是很有可能造成對方的不悅,
以後這類事情我覺得還是沈默比較好.
luke16888 wrote:
1. 直打不易色偏,...(恕刪)
前傾或是後傾時會把反光片收起來,
主要是利用反光營造出整片面積較大的反射光線,
和利用內建小反光板做眼神光的目的不太一樣.
敬酒時全都圍成一堆,眼神光我覺得不是這麼好打...
或許那位攝影朋友有他的考量,當我雞婆囉.......
還好是表姐的婚禮 拍義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