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哀, 這種事情只有遇過才知道痛。我也有裝某警官的防盜傳訊鎖; 不過真的來不及!!敲車窗到目標物被幹真的不用1分鐘。2005年我在龍潭吃喜酒, 也是後車窗被敲破, 筆電被幹走!筆電被幹我覺得還好, 心痛的是裡面還沒備份的相片...真的超痛的啊!!報案也像被吃案一樣?至此以後, 離開車子一定不放像包一樣的東西在椅子上; 還特別交待幾位搭過便車的同事。我幾位同事都問有這麼嚴重嗎??「這種事, 你不會想遇到的...」 我說
af86818 wrote:我不想引起筆戰 大...(恕刪) 個人認為、這本來就是警察的工作、沒人逼他們去當警察、如果這樣說的話、消防員高興也可以不用去救火了!保護人民、不論貧富、不管貴賤、不限權力。這不就是人民保姆嗎?當然、相當有正義感以及責任心的警察也不在少數、我們也不能因為沒有看到他們的付出就妄下評論、小弟也曾經受過恩惠!但是在某些因素的影響下...警察執法真的有困難阿...祝大家新年快樂
別說晚上小偷多白天就曾經在台中七期新光三越附近停車玻璃也是被打破台中七期小偷很多治安之差前些天警察在苗栗打死殺人犯就是在七期酒店開搶殺人我的車在台中被小偷光顧兩隻手十個手指頭還不夠算沒報警過想也知道沒用車上真的別放東西就算不值錢的也別放小偷容易光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