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gbb wrote:我曾經去東京巨蛋看過...(恕刪) 我真的不知是那位法律顧問給的主意我覺得這個條文誤解了肖像權的立法旨意球員都是公眾人物球場是公共場合又是表演給大眾觀賞的活動來一個300mm以上鏡頭不得拍攝的規定過幾天,我會去問問我熟的二位律師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