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我耳朵有問題也沒關係
要說我是愈來愈難相處的現代人也沒關係
也不用跟我解釋一大堆快門動作原理
(我拆過的相機快門不見得會比你摸過的相機少)
至少我知道什麼場合可以拍照, 在可以拍照的場合也要有合宜的行為
不是什麼都該包容的
一個戶外的交響樂團就不該不尊重?手拿相機的人就可以做他自己想做的事情?都已經侵犯到我的觀賞權益或表演者的人, 我還要包容他?
這讓我想到, 上星期四我一個不是台灣人的同事跟父母來玩
我帶他去西門町, 那時候有北市商的同學扮鬼做宣傳
他想跟她們拍照, 也不是相機拿了就拍
他也是主動的問了一下是否可以跟她們拍
抱歉~忘記說了~我那同事是對岸來的
基本的尊重是必需要的, 不論是室內室外或是被攝者/被攝物是什麼
同時在此強調, 我的發文是這麼寫的"似乎手上只要拿著相機, 尤其是DSLR的"
我遇到的兩個壞例子, 全部都是手拿 DSLR的
要說我斷章取義也沒關係, 這是我的親身經歷, 沒有做這樣的事情, 或是認為這樣是錯的, 請不要對號入座
也不要扯那種要我尊重這些人的謬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