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影風魂 wrote:
引用你的提出的新聞稿...(恕刪)
美國聯邦執法夠大了
但是為何碰到隱私權就無效,因為民主國家這是憲法等級的,憲法給我的保障
除非我是現行犯或是有搜索票才能看你電腦內東西懂嗎
以前道路臨檢都可以開行李箱,現在不可以也是如此
殘影風魂 wrote:
由其是要去歐美這些國家...(恕刪)
殘影風魂 wrote:
世界各國對著作權有很強烈要求的國家就是美國、日本、還有歐盟由其是美國...(恕刪)
殘影風魂 wrote:
這些國家對著作權是真的很敏感海關查緝也是很普及的...(恕刪)
殘影風魂 wrote:
你要我提出案例我提出很多了,而且都是新聞稿跟各法律事務所的案例...(恕刪)
殘影風魂 wrote:
但我還是搬條文來跟你說海關是有權力來檢查你電腦內軟體,只是操作者是你不是海關;當你出國要入境遇到海關要檢查你電腦時,你可以拒絕他,但我不知道你是否可以順利通關,由其是要去歐美這些國家,...(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