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他要就直接告,東西都給用了3個月了,我怎麼知道你是怎麼用的? 如果有保固就請他趕快送回原廠維修,跟我有什麼關係?

所以賣二手的,之前都要先說好,看是買回去如果有問題可以在幾天內退還,超過就請他自已處理,看是送回原廠還是外面修。
最好簽個書面還是錄影的,不然現在很多搞不清楚狀況的,動不動就在那邊盧。
一對夫妻到動物園,看到了大狒狒時,妻:真奇怪,愈難看的動物愈多人看。夫:不要叫這麼大聲,大家都在看妳
hubobo wrote:
買二手的東西來送人,...(恕刪)


好市多要繳會員費...每年都要收錢...這是不一樣的東西。
現在的人真沒責任
連標題錯了 也懶得改
東西是你賣的 你才是賣家
都買三個月了還可以不知道能不能充電,可見買來根本沒在拍,要嬤是後悔買你這台,要嬤就騎他原因,現在有甚麼東西可以買

三個月再要求退款的.

0casablanca0 wrote:
不好意思,標題寫錯了,是『買』家請我退款才對.

謝謝大家的回覆,我再好好跟這買家溝通一下.


請按文章上的“編輯”就能修改錯誤的主題...
叫那買家自己上來看這一篇...根本不用跟他囉嗦...
再打電話囉噪順便申請通聯紀錄告他騷擾...
你是國中生嗎?標題都下錯內文懶得看

賣家請我退款?!所以你是買還是賣?!
雖然很多人點出標題不對了,但我還是要說=_=

最好改一下

害我點進內文之前想老半天,賣家叫你退錢?賣家不是收錢的嗎

一瞬間我以為我邏輯變差了
三個月後再來反映東西有問題,我如果是買家我真的沒那個臉耶,管你是買來送誰又或者什麼情況下過了那麼久才驗貨,都屬於自己的問題了,請對方盡情地告吧,相信能當到法官的應該知道怎麼判決...

0casablanca0 wrote:
undefined...(恕刪)


過3個月才拆開使用

電池可能過度放電,壞掉了
如果不看新聞,會與世界脫節。 如果有看新聞,會與事實脫節
0casablanca0 wrote:
undefined今...(恕刪)


自售品最好一開始就把規定打清楚!備存..!必免往後爭議...!你這個有的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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