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ule wrote:
規定是模糊的 , 誰都可以掰 , 誰曉得有沒有拿來營利 ? 行為踰越業餘玩家界線 , 只能求運氣 , 口才 , 說服別人
而不是理直氣壯鬥臭別人 !
游走在戒線邊緣行為 , 兩造雙方都情有可原 , 沒有單方面的對錯 , 1000變500 , 又在公開論壇致歉 , 當事人應該
要接受 ! 和諧的社會本來就需要互相體諒對方立場 , 攝影才能成為生活中的一部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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