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請攝影師拍攝,結果不付費就使用照片是惡劣行為嗎?

惡劣行為與否, 我不知道
付不付費, 該不該付費, 我也不管

我只有一個疑問?
您有將這組照片受權給民宿業者使用嗎?
您有白紙黑字的簽約動作嗎?
還是只有口頭承諾?

就我個人的認知 (僅是個人認知....)
如果您與業者之間沒有作過白紙黑字的簽約, 或是任何形式的電子認證行為
業者擅自將您 "分享" 給他的照片作為商業用途
這就是侵權行為

就好比親友一起出遊, 事後總會一起分享照片
雙方將彼此拍的照片貼上自己的部落格等....這是非商業行為
但如果友人將你拍的照片交給他人作為商業出版行為, 是否應該事先告知你呢

這整件事情似乎只是溝通不良及雙方認知上的差異
和業者對於版權的認知不足所致吧
這兩棟樓名稱也改了,內容也改了,我以為走錯路了??

這應該算四棟了?!

還是掛羊頭賣狗肉??
安德烈波伽利 wrote:
這兩棟樓名稱也改了,內容也改了,我以為走錯路了??

這應該算四棟了?!

還是掛羊頭賣狗肉??

所以樓主會跟業者有糾紛應該不意外,
建議要跟樓主回文請先護貝,
要跟樓主談生意的,要錄影存證
只說白賊七是最會白賊的代表人物,就被刪文了...所以管理員認為正宗最會白賊的人是?...
yansson wrote:
確實有改過,一樓原文...(恕刪)


一開始討論的內容明明就針對原先的標題在轉,
等大家開始公幹了之後又見風轉舵改標題,
你以為還會有多少人相信你有品格啊~
以為大家都很好呼攏~?
yansson wrote:
剛好拍到那邊,老闆剛好邀我入內拍攝,我又剛好遞名片說明會寄SAMPLE過去
這麼多剛好湊在一起,或然輪低過零啊!

您每秒幾十萬上下的人,怎麼會做這種事呢?
inoue555 wrote:
一開始討論的內容明明...(恕刪)


內容顛三倒四,劇情前後不一,這樣的生物您用「品格」對其說理?太抬舉了啦!
聲明~

1.這主題是討論智慧財產權,請不要拿我照片拍多爛來作文章,這不是評圖大會,
對我人身攻擊的網友,我保留法律追訴權

2.建築物肖像權比照片著作權重要,我領教到了

3.批我的人是什麼心態我不知道,總是模糊焦點,我也懶的回應,有工作要做了,
要我回應的可以mail給我yansson@hotmail.com 有空再回
接下來別批太用力嘿,下次我再對這主題發言,就是提出告訴了
http://www.facebook.com/photo.yansson
yansson wrote:
對我人身攻擊的網友,我保留法律追訴權

yansson兄....
請不要學政治人物
法律上並無"保留法律追訴權"
對於"毀謗"你的網友,要嘛提告、要嘛不告
沒有那種"保留法律追訴權"
那只是政治人物作秀的慣用語吧了
部落格:http://blog.yam.com/denchen
yansson wrote:
標題: 邀請攝影師拍攝,結果不付費就使用照片是惡劣行為嗎?

有網友建議改一下標題,我也覺得似乎標題很討人厭....

之前我主要是提問適法性,沒把過程交待得很清楚,是我疏失了

雖然有人質疑,但前篇我提過那天是去提水泡茶(宜蘭大湖湧泉很有名)

沿路有特色的建築我都拍,例如這2張也是同時間在附近拍的,都在馬路邊拍




拍到這家時,業主主動出來打招呼,我馬上遞名片說明身份,便邀我入內拍攝

當時主人陪同拍攝也問過價格,但照片還沒看到,我也只提個大約,沒把價格說死

本來是想先寄sample,如果合用我是打算半買半送,畢竟剛入行也要打打知名度

但是1月底寄的sample到現在都沒下文,您覺得對方有意購買嗎?快半年了我真的都忘了

今天查了一下對方網頁2月就做好了,到現在也2-3個月了,這時被友人詢問"那不是你拍的照片嗎?"

我第一時間有點火,便上01徵詢意見與適法性

雖然沒先打電話問業主,事後有點過意不去,但業主來電也只說他們以為可以用,我怎麼不聯絡他們

這樣對他們影響很大....從沒有一句道歉,整件事好像變我不對了

其實重來一次我也是不會打電話,因為之前打過2次都沒下文,實在沒臉打第3次問人家要不要照片了

我對自己還滿有信心的,不要拉倒,絕不會推銷照片,而主動寄sample的情形,這輩子也只有這次!

有沒有人還知道哪一家業者?
把這篇寄給業者看,請業者也來回復一下吧
只說白賊七是最會白賊的代表人物,就被刪文了...所以管理員認為正宗最會白賊的人是?...
你就請回 Dcview 慢慢保留您的法律權益吧~
因為你有涉及廣告圖利的嫌疑...

所以我已經提報給站方了


我想各位站友都很不削某人這種不斷更換主題名稱的行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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