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風小男孩 wrote:有點離譜!!現在拿單眼相機 應該也很多...(恕刪) 沒錯!! 更甚於有些人就是拿高級單眼拍生活照 配備本來就這麼多!!就行為論點來說 跟拿小DC的人沒有兩樣!!憑什麼說拿高級單眼就要收費!!還有所謂小禮服 有些女生喝喜酒 就喜歡穿小禮服了何況是美美的風景區 小禮服也沒啥大不了疑似商業行為的定義 想必是要認定非常清楚甚至明定"婚紗業者或新人拍攝婚紗"....."雜誌或平面刊登使用"....把商業定義說清楚....這樣也沒有"換衣服"這種不專業的說法了(如果有"換好衣服再進園拍照"的商業行為...也不會有界定上的問題了)還有 不管業主立意如何 都要合乎情理法不能用"寧可錯殺一百 不可放過一人" 對待消費者
已經付了入場費了只不過拍遊玩照片竟然還要在付一次費?而且還是拍婚紗的名義收費請縣市消保官去了解一下這家名店順便查查牌照是不是符合開業項目比如說是餐廳牌還是小吃牌?水、電、消防有沒有符合檢驗?可以玩的地方太多了
現在拍照不管背景是什麼都要注意有沒有禁止拍照的標誌,即使是間老房子(像六合院)先拍一張,假裝調整相機看看有沒有屋主之類的人出現,有的話問清楚可不可以照,可以的話慢慢拍照完謝謝人家,不可以說聲抱歉趕快閃人,至少拍了一張!真的現在在外拍照,不能有全家就是我家的觀念了!!有件事一直納悶....7~11門口也不能拍照嗎?有次在門外拍(7~11當背景)裡面的老店員,像抓賊似的衝出來說不能拍!!坡璃門上貼的禁止拍照是指在裡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