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在陽明山冷水坑附近拾獲

有一個小折椅及一小袋攝影"相關"物品

請主人傳訊給我並詳列袋內物品
slash007 wrote:
東西在陽明山冷水坑附近拾獲

有一個小折椅及一小袋攝影"相關"物品

請主人傳訊給我並詳列袋內物品...(恕刪)




撿到東西不是應該送到警察局嗎?再上網PO一下消息

現在怎變得找拾獲人認領 ??

之前小學生撿到錢也是這樣嗎?


或是原失主再告侵占私人物品...那真是保管物品真冤望...送警局保管是最妥當了
切勿自行保管他人遺失的物品
送去警局比較妥當.
誰知樓主貼了這個消息會不會有人來冒領?
如果遇到的失主是一個麻煩人物,
樓主的好心反而為自己帶來麻煩啊~

csyincp wrote:
送去警局比較妥當.
...(恕刪)


冒領這還不至於
因為今天我們還一起在拍生態
只是我不知他的聯絡方式


slash007 wrote:
冒領這還不至於因為今...(恕刪)


請教slash007大大都在哪拍生態
可以分享一下嗎?
無奈現在在大陸沒辦法約拍
7D+1022+1755+50/1.8+Pentax 50/1.4+百微+小白IS+456+Contax 135 F2.8+580 EX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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