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各位先進 小弟在網路商店上看到這句話.....

現在的店家 都是照下面這句話來賣相機的嗎......

由於現今LCD製造技術尚無法保證其產品100%無亮點、壞點產生,其並不影響照片品質,故本店對於此項瑕疵,一律不以退貨/換貨。

本來想要去買相機的 結果在店家的介紹內 發現這句話.....
想請問大家 這句話 真的是這樣嗎
如果買的相機 出現 白點 黑點的情況 都是"正常"..... 買方要自己承受
可以要求先測呀,
不好當然不買, 現在又不是賣方市場
Yahoo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hankchen/ 痞客邦部落格:http://haen.pixnet.net/
建議你,價差如果沒有個10000元的話,換間店吧...
通常點明這點的店家應該是指LCD不在保固範圍內吧?

網路商店中還是找有實體店面的店家當場交易比較好

如果當場都不給測LCD亮暗點的話就真的太扯了
其實

某種程度上來說

這句話也沒有什麼不對

小弟是指"LCD的技術尚未達到100%無亮點"這個部分

至於網路商店的做法

本來就有很多是用來欺負不是很懂的消費者

就跟電視購物一樣

不靠唬那些不懂的消費者

他們哪來的錢賺

所以還是看看就算了吧
停權?? 版規?? 現在在我看來都只是權力的傲慢罷了!!!
10多年前還在筆記本電腦產業的時候,因為面板供應商少,總產量低,成本高,所以對於LCD上的亮點只要在一定範圍內是可以接受的(例如15"的x個亮點內允收...). 現在面板廠多了那麼多,成本一直降低,總產能增加,LCD使用也更廣泛了,實在沒理由說這種不負責任的話. 而且我聽說小面板都是大面板有瑕疵退下來做的(這個可能要業界的人來澄清), 還有亮點就不合理了吧?!
前面是真的 "由於現今LCD製造技術尚無法保證其產品100%無亮點、壞點產生,其並不影響照片品質"
但是後面是假的 "本店對於此項瑕疵,一律不以退貨/換貨 "


因為法律規定 網路上購買的有七天鑑賞期 一率給予退換貨
除了一些食物光碟......會損壞或是可拷貝商品
可能沒有辦法退換貨或是依照原價賠償幾成 ^^

哈哈!如果店家這樣寫的話也許換家店或是在網路上跟他們買比較有保障阿
基本上, 先不管內容是什麼, 我覺得店方在這個項目上直接寫出來店家的規則是合理的, 這本來就是應該要先講清楚的.
消費者不滿意可以不要買, 店家並沒有強迫中獎或是故意隱瞞.

然後看到內容, 要求保證無亮點這事情本來就不容易, 就算是在美國, 有亮點消費者依然要自我承受*. 這就像是買車一樣, 我不相信這世界上有組裝完美, 烤漆完美的車. 消費者既然要買, 就要有概括承受的準備. 店家可沒有強迫你一定要買.

*根據各家規則不同, 亮點的定義, 替換規則也不同.
輕鬆走人生, 簡單過生活
youngmth wrote:
而且我聽說小面板都是大面板有瑕疵退下來做的...(恕刪)


基本上,大面板和小面板的規格並不相同(光是解析度就不一樣了),而且製程上也有差異,即使相同尺寸的產品,規格和製程都未必相同了說。其實即使不了解 LCD 的製程也無所謂,光用常識想也知道,把大面板切開的話,流出來的液晶要怎麼塞回去呢?而且電路要怎麼接上去呢?所以「小面板都是大面板有瑕疵退下來做的」這句話是完全沒有根據的啦!

LCD 面板做壞了就是做壞了,是不可能資源回收的,更不可能像切蛋糕一樣,切大塊也可以賣、切小塊也可以賣的啦~
美是一種永無止境的追求。 http://blog.xuite.net/lcying/A710 http://lcying.pixnet.net/blog
不知道各位大大有沒有在香港買過相機?

我曾在香港買過相機,但…卻要先付錢才可以看貨,想想即然付錢了,豈有給你換貨?
再來買CANON 30D的相機,卻沒有付電池,這我也是第一次聽到,店家說港版的沒有付電池,要另外買……這…這是……

唉,還是算了,與其掙吵不如早點回家去。

後來我就再也不到香港買東西了!!還說他們是什麼購物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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