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子,一位朋友的記憶卡掉在大雪山33K

外觀是一個小包包,裡面有3個電池,還有一張記憶卡

裡面有我朋友一年來的飛羽攝影的精華,還有小朋友的回憶

拜託有撿到的家庭,或是有撿到的大哥大姐把這張記憶卡還回來吧

對於一整年的付出,一整年時間的耗費,是非常巨大的…

上禮拜報案,至今仍然沒有消息,擔心的是被人撿走…

各位前輩,重要的照片已經洗成大圖貢獻給各個國家公園,最可惜的…大概就是原檔已經遺失找不回而已

先謝謝各位了

補充一下:
這位飛羽前輩不會用電腦…也不懂電腦…
所以要他備份,他也不知道備份到哪裡去
所以只會洗出來而已
平時要做好備份
尋得回來是好運,尋不回來是貢獻給山神
裡面的鳥照是多麼精彩啊?還可以作為國家所用的照片
應該普通人不會蓄意侵占以及盈利
別太在意~只是丟了記憶卡!!換個角度想心情會好很多!!人都平安健康、風景也都存在,照片再拍就好!!
lvlvlv2g wrote:
是這樣子,一位朋友的...(恕刪)
祝你/他早日尋回卡

但好奇問一下 遺失國家物品/資產 會被追究而附上刑事責任嗎?

這麼重要的東西 下次不要帶在身上了.....

lvlvlv2g wrote:
是這樣子,一位朋友的...(恕刪)


被山神收回了吧,普通人看到記憶卡也是不屑一顧
沒什麼興趣撿起來、還要賣照片

平常要備份,而不是存在記憶卡走天下
痛一次,下次就知道了。
EOS3 , BMPCC4K, X-T3, flic.kr/ps/wzAwK
被人撿到把裡面的照片拿去亂用被告侵占的機率應該是非常低

該擔心的是撿到的人直接格式化拿去用才對.....

請求協尋用警告自重的意味是會降低尋回的機率...

只要說裡面的照片很重要讓大家知道點到為止就好

素昧平生的人先用法律警告打照面只會讓撿到的人認為撿到麻煩的物品降低主動聯絡的動機

erioly wrote:
被人撿到把裡面的照片...(恕刪)

講一句很白的
假如是求撿到者聯絡
誠懇拜託
那會比警告說自行使用或侵占會有官司纏身有效
語氣或是告知方法用錯,只會讓人表示不太高興
如果真有存這麼重要的資料甚至是被機關委託的專案只放在一張"記憶卡"上確實有點讓人訝異.

不過我想前輩對於電腦如果真的不懂確實會有這種"有存起來就好"的觀念, 但卻沒有"存在哪"跟"備份"的概念

希望前輩可以把記憶卡找回來, 找不回來痛一次就知道了, 身為朋友的樓主不如多花時間教導前輩多一點資料安全和儲存的知識也比發一封充滿了警告用意的文章好.
bertc wrote:
如果真有存這麼重要的...(恕刪)

回各位前輩,我終於發現哪裡不妥
所以重新編輯文章,把不好的成分去除
還請各位見諒幫忙協尋
大雪山OK的啦~
之前PTT還有人PO文請人尋找
在冰島掉的腳架雲台-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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