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忍了好幾天,趁著家裡沒人,我終於把你帶回了我們的屋子裡。

我喜歡你,有著數也數不完的原因。

我喜歡你,因為你能裝下的,不僅僅是我的回憶。

我喜歡你,因為你有足夠的能耐,幫助我延伸我的眼睛。

我喜歡讓你依附在我的肩上,那是一種責任。

我沒辦法抗拒,被你環繞的感覺。那讓我覺得,你,是我的。

我喜歡看你靜靜地躺在陽光下,即便你張著嘴。

因為你的貼心,我可以肆無忌憚地、任性撥使你身上的每一寸。

我要帶著你,走過未來每一處、我將造訪的地方。

等等,這意味著,我們要一起搭飛機,對吧?
你的說明書上記載著,你有著 66 公分的身高、42 公分的寬度、與厚達 20 公分的肚腹。

而根據我的查訪,一旦上面那三項數據的總和超過 115 公分,你就不能被當成手提行李,跟我一起上飛機。
問題是,有了你肚子裡的那些寶貝,我哪兒敢把你托運啊?
有這困擾的,全世界不只我一個。
那天特別 google 了這個問題,結果發現,美國有一個傢伙,跟我養了一個一樣的寶貝包,在機場闖關闖了好幾次,試過不同的四家航空公司,每次結果都一樣,硬是被人要求要托運。
老婆說,趁著你還沒跟我出過門,應該找個好人家把你送出去。
可是,我捨不得、我真的捨不得啊!
我決定,為了帶你一起出門
我要存錢買一架飛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