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gochen wrote:
七天鑑賞期是消保法1...(恕刪)
我只知道有人叫我看68樓回覆的就是這東西
請不要在哪邊硬凹
還有我管他法令寫什麼 關我屁事 我也看不懂
我只是認為 買東西不好好看仔細 才來怪罪 真是....
買到機王真是罪過啊

在此再次請求請不要口出穢言



本人沒把此當戰場 只是將自己的看法說出
法條啊~~~~~~等到要告時再來去翻吧
>>出賣人應將中文保證書及中文使用說明書張貼或陳列於出賣人之處所,供消費者閱覽。
哇 真這樣以後去逛大賣場(去資訊展可能更嚴重
) 可能說明書占的空間會比商品多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