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開訂單給你嗎?


有的話,
看看上面的內容;
以後訂東西時,
記得寫清楚期限等條款。



沒有的話,
你可能成為待宰的羔羊
goddessayu wrote:
內容可能有點多......(恕刪)


有訂單即有付過款的證據
上面總不會註明T91沒貨 就要沒收NT$5800的這種鳥話吧
有些混通訊行的是很卑劣的 你只是高中生 他們越會把你吃的死死
你可以找家長直接陪你去要錢 如果是私下要買的不願讓家人知道
請報警處理 說你被詐騙 有人有店 警察會幫你
趕快去要回來吧
店家沒有權利扣你的錢
如果自己不敢的話找個大人一起去
或是報警
這問題那麼簡單處理

直接找最近的派處所就行了啊

做生意 看你好騙 當然想吃掉你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以上都是玩笑話,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連同家人去找管區員警陪同一起前往吧!
既然是全國的連鎖店,
就應該會好好處理這件事,
以免壞了名聲也砸了招牌。

也祝你早日拿回自己的錢!
消基會是民間團體 找消保會比較有用

http://www.cpc.gov.tw/

直接線上填寫申訴



請問付訂金的時候有沒有拿收據
上面有沒有寫收到的金額時間跟預定交貨日期呢?

訂金不是只有你不買了才會被沒收而已
店家在預定時間交不出貨你也可以要求他賠償相等於訂金的金額
也就是應該要退兩倍定金給你

貼個法條

第 249 條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
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
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stander wrote:
請問付訂金的時候有沒...(恕刪)

+1
版大真的要硬起來
這種事總是給一些店家用消費者不懂法律的心態欺騙大家
我是建議妳即刻要求退還訂金
至於要不要要求賠償,就看你自己拉
請找消保官處理
另外如果因為對方沒有貨物而造成你的損失
提出證明後可以要求對方賠償
請把握自己的權益


另外是哪一家店也請你一併公佈吧
現在資訊流通這麼快
這麼還會有這種惡質店家???!
flickr.com/photos/henrie/
我是看他當面打電話問庫存說有貨,也確認2.3次
我才說ok,然後寫訂單,付他訂金
我這也有一張收據
上面也清楚寫著:
夏普T91空機全配1隻,2/12~2/13下午六點半取貨,已付訂金5800
都寫的清清楚楚的,不知道他還要我等一個禮拜到底要幹嘛
都說全省沒貨還硬要押我訂金再拖一個禮拜
他真的調不道的話,訂金才要退給我
越想越氣,打算找同伴一起去要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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