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手機,不給錢就丟回去?.......

其實只要明文規定

東西在警局由警察交還失物
要是撿到的人要報酬由警局代收轉交

重點 ..

失主 : 已經好幾天了
對肇方 : xx震動xx......(言意手機是處於震動模式,不會自行去檢視)

可見 該手機已被對肇方拾獲若干時日,拾獲者卻沒有送交檢警單位的作為或意思...顯然已有侵占之意圖!


這經驗告訴我們..答應人家的事可以反悔.
可以反咬對方一口

下次我撿到手機應該跟樓上說的一樣
踩過.輾過.
這男的要報酬~女的要報仇啦!
一句話就是~

一個愛錢死好!
一個死要錢!

冤冤相報何時了!
我上次撿到手機是通知失主來領回!
還是ip4s,哪敢要報酬!
我臉皮沒有這個影片那種人厚!

"$$$"
"我好缺錢!"
"我死要錢!"
"你不給我錢,我就不給你手機!"
"你不給我錢,我就放回去"
"我就是死要錢,我不怕丟臉"
這種人就是這樣臉皮厚~一點善事也做不得!
因為祖上沒教~所以!
看開心就好!
這種人喔~嘖嘖~臭阿!
et7899 wrote:
比較想知道,要錢哥撿到手機為什麼要放在身邊兩天?這“好心”的用意是?(恕刪)


1.詳細內容當然要當事人才會知道
2.對旁人來說,撿到的人不急著還人東西,有可能很忙,有可能忘了,有可能研究如何開機找失主......
3.對於沒有同理心的人就別亂撿東西了.直接忽略別人遺失的東西.讓他雨淋.免得吃官司.
4.想要報酬的還是趕快送警局吧,
d8888888 wrote:
如果我是她男友,我寧願花錢請律師咬住那傢伙,

看了一下錄影,甚麼侵占而已,簡直精彩無比= =+

侵占只是基本款..留個案底罷了(恕刪)




若只是物主要私下解決,

談好最後卻不願付酬勞,

說已報警做要脅又私自貼影片上網,

反之拾獲者哪邊違法?

不要咬不贏還告輸了呢。

雙方態度差模糊焦點嗎?

物主輸面很大呢
封鎖內容農場及搜尋結果 https://reurl.cc/D9GmMj
台灣人就是這樣。

只能盡義務,不能享權利。

盡義務,撿到手機就要歸還,否則刑法就給你侵佔遺失物罪。道德上大家一定非難你。

享權利,啊法條都寫在那裡了,啊就是可以請求十分之一價值。

然後一堆不相關的人在那邊當正義魔人,啊請問是干你什麼事?是見不得人家拿那十分之一吧?還大言不慚的說自己絕對不會拿,啊你是撿到了喔?人家吃麵你喊燙。
ewiz wrote:
腦殘立法讓拾獲者可要求三成報酬, 等同鼓勵恐嚇索財

到底是哪個立委提這種腦殘法案

真的無法認同那些認為可以索取報酬的網友


當初提的立委,可能剛好撿到一億.....


話說,如果我是老闆,我不會僱用這個男的,因為他的integrity有問題,我覺得可能比一時起貪念,而將手機佔為己有更恐怖、更貪。一開口就要手機的贖金這就是綁架,這種人,深知自己的優勢,只要他手上有你的一點點小籌碼,你就知道了。


我覺得那個三成(或是將來的一成)不應該叫 "報酬" (撿到失物應該花不了多少"勞力",運氣碰上而已)
應該叫 "鼓勵金" , 我的意思是說 :

法律利用那一成或三成金額 "鼓勵" 原本撿到東西不想還, 想吞下去的人勉強樂意把東西交出來
失主花了一些金錢,拿回掉的東西,可以讓更多的失物回到主人身邊 ,

當然對原本就抱持撿到東西就是免費送還(或是送警局)的人,這一成三成並沒有差別,反正都不會跟失主要報酬....(這個是優秀人士,要掌聲鼓勵鼓勵)

一成三成是對那些撿到東西會猶豫的人,有一點"化學" 作用,會讓他不樂意但是願意於送警局去招領

另外一種人也是毫不猶豫直接吞下去的,應該也不會考慮一成三成 , 直接就占為己有的

當然另外一種更不好的, 是利用失物去詐欺失主或是其他更不好的行為的,也是有這種人存在


例如撿到 1000 萬 , 可能 5% 的人毫不考慮, 直接送警局
45% 的人內心掙扎(該還還是該昧著良心呢 ?)
另外 50% 的人可能也毫不考慮,直接找地方藏錢慢慢花....
(% 數我掰的,別在意...)

(我應該算是會掙扎那種吧 .... 還沒撿過 1000 萬,所以....
)
男方撿到手機很多天
也沒交到警局
女方打了很多電話給自己手機
男方不接電話
最後男方索性把鈴聲轉成震動
最後女方受不了報警
手機一堆資料想必看的差不多了
這時男方回電
第一句話說
要給多少回報???

如果你是失主
遇到這種咖
會不會 爽翻天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