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1/13 18:05
電信四巨頭決定抗從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的強制降價方案,NCC今天大動作反擊,公布中華電信、台哥大、遠傳三家電信業者淨利資料,讓數字說話。NCC發言人、副主委陳正滄高分貝抨擊,光是97年,三家公司營收淨利高達705億,難道降價5%、回饋消費者35億不公平嗎?如果業者不遵守決議,最重NCC可廢止特許執照。(陳映竹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要求電信業者強制降價平均四成,對於電信業者打算聯手抵制,NCC發言人、副主委陳正倉指出,在NCC提出降價方案前,去年11月15日到今年1月曾多次邀請電信三大業者召開座談會、公聽會,陳正倉列出7次溝通紀錄,強調之前曾經要求電信業者提出回饋方案,但業者自提的回饋方案不被委員會接受。
陳正倉也同時公布,中華電信、台哥大及遠傳近十年獲利資料。光是97年,中華電信獲利450億、遠傳100多億、台哥大150多億,三家營收淨利合計就達700多億元。
陳正倉提出嚴正抗議和譴責,電信協會不該扭曲事實,黑白不分、造謠誤導消費者。業者如果不依規定,調降各項通訊資費,不只單是最重罰鍰500萬元,還可撤銷特許執照。如果電信業者不服裁處、提行政救濟,他予以尊重。
新聞稿標題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嚴正聲明X值調整有助產業發展、消費者利益和國家競爭力提升」
我們來看看關於錢的部份
節錄原文段落如下
四、 電信超額盈收來自特許,理應回饋消費者:參考中華電信、台灣大、遠傳等三大電信主導者近年盈收情形,三大業者在95年至97年每年皆有新台幣660億元以上淨利(95年742億元、96年664億元、97年705億元),而98年至前三季亦有新台幣505億元左右的淨利。較之國內其他相關產業,電信產業因為特許,而獲得較大的利潤,理應回饋消費者,提供更好的服務品質及較便宜且合理的價格,若調降5%,每年利潤最多亦只降低35億元左右。而價格下降帶來的科技普及發展,讓全民共享科技發展成果,一方面可強化消費者吸新知的速度,讓資訊傳遞更快速與普及,也提升國家競爭力。NCC係考量產業發展、消費者利益和國家競爭力等層面綜合性考量而做出此一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