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當初你應該要向他提出傷害告訴及可能涉及詐欺告訴,誰跟你講這是消費赳紛呢?
若你已附定金,但是實際上商品與網路上敘述之物品在實際上可判斷出不同的話,是否有蓄意以騙術詐取他人之財物呢!
而且他在現場是出拳毆打妳是屬於現行犯的一部份妳理當於警察到場時向警方提出對該名男子之傷害告訴後由警方隨案移送該名男子.而且現場又有一對目擊事件經過之情侶呢!(證人).
至於若妳提告,可以想像的出該名男子及可能對你提出強盜的告訴.但告訴妳可以放心對方的強盜告訴應不會成立頂多可能變成妨礙自由裡面的強制罪(因妳與對方有金錢上之赳紛).但對方強制罪會不會成立還是一個問題 . 因對方可能以騙術詐取他人之財物在先而當場遭人發覺,是屬於現行犯的一部份後欲脫逃.刑法上規定:妳是可以報案逮捕該員的.而不是只要回那1000元定金.
至於 傷害部份則屬於告訴乃論案件,警方是你不提告,警方是不理的. 但是補救輟施是事後於六個月內持區域型醫院之驗傷單向發生地派出所提出對某人之告訴. 請維護自身權利!
話說好久以前,曾想收藏 Giga 出的小叮噹限量手機~~ (當初預購的人一定很嘔吧..
不僅賣不完,價格也狂跌..)那時沒幾家店有新品~ 在歪拍看到這家有.. 價格也OK... (已經掉到 5000 左右了..)
於是乎打電話過去詢問~ 店家也說有現貨~~
我就說那我可以過去拿嗎?他回答.. 可以...
到了店面後,發現店家還沒開...
於是再打電話過去~~~ 他說請稍等他一下子...
等了 20 分鐘吧? 終於有人來開店了... (順便去隔壁李家買鳳梨酥~~
)結果來開店的人並不是電話中的人...
詢問過後,這個人也是一問三不知~ 還說有這種手機嗎?! 一直告訴我 Nokia XXXX 很好用喔.. 超薄超漂亮... 囧~~ (我又不是來買其他廠牌手機的..)
後來他才開電腦在翻網頁,發現自己的拍賣頁上有刊登~
然後告訴我~現在沒貨,要訂喔.. 囧rz... (之前電話中說有現貨是怎麼樣?!)
在得知沒貨後~ 就跟友人揚長而去了~~
沒想到這家店是如此~ 以後要多注意了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