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luba wrote:謝謝你以及其他人分享...(恕刪) 你一直把揀到東西的人,去跟竊盜,勒索的人對比,邏輯觀念錯亂的很嚴重,實在很不想花時間跟你種人抬槓.245樓神風小黑貓網友已經把法規都貼出來了,建議你認真看一下,再回想你舉的例子.車主自己發現失車,與別人揀到通知取回是同一類的事嗎?法規裏的留置權是什麼前題下發生的?
lhh123 wrote:男的要錢要的很誇張不.....之前有打電話叫失主來拿,也沒有要報酬約了時間要來取還被放鴿子打電話去問還被兇說他很忙,可不可以送過來(恕刪) 到這個階段..我就會把他丟到水溝了...送過去勒
es4241 wrote:你一直把揀到東西的人,去跟竊盜,勒索的人對比,邏輯觀念錯亂的很嚴重,實在很不想花時間跟你種人抬槓.245樓神風小黑貓網友已經把法規都貼出來了,建議你認真看一下,再回想你舉的例子.車主自己發現失車,與別人揀到通知取回是同一類的事嗎?法規裏的留置權是什麼前題下發生的?...(恕刪) 在沒有把失物交給警方的情況下我覺得這兩種行為極為相似如果有一天你接到電話,對方說他撿到你沒上鎖的車,跟你要求報酬的時候,請記得跟他說謝謝基本上,根本就不應有三成報酬這種法條出現取而代之的應該是撿到東西沒有主動歸還者,以侵佔罪論破壞他人失物者,以毀損罪論並修法加重其刑
人情味變差真的是現下的時勢,但我撿到就是直接交警察,這年頭好人難做啊。就曾經撿到別人的手機,試圖嚐試失主想聯絡手機中的朋友聯絡交還的方式並協助聯絡失主,結果過一陣子手機響了當下接起來第一句是很大聲的"還不還我手機"...當下我只想把手機重新丟回我撿到的地方...那次的經驗後決定,撿到就送警察,附近沒警察或不好交派出所,我就不撿,找不找得回來,你家的事,也別怪現今人都沒有人情味。
Toluba wrote:謝謝你以及其他人分享...(恕刪) 謝謝你以及其他人分享觀點那我想再請問既然不能用拖車把你停在路邊的車拖走不是不能用拖車而是您必須要請有公權力的單位來拖,如果您家門口或路口有輛車已違反交通道路管理或佔用私有土地是可以請拖吊業者來進行拖吊的!且委託方無需負擔任何費用,但被拖吊方則需負擔保管費,若有違反交通道路處罰條例則會被加註罰金。為什麼就可以把你放在路邊的手機拿走!?民法第803、805、805-1條有規定像這種隨身可攜帶的動產規範。只是因為動產的大小不同嗎?有人可以解釋一下嗎?雖然都屬動產,但有不同法條來管理,舉例"寵物"也是屬於您的財產如果被偷走了就涉嫌竊盜,若涉嫌人未妥善還會吃上違反動物保護法。動產的定義非常多,不是所有動產適用等同現金或有價證券來審議。另外想再請教es4241大大我認同你:發現車子的人沒義務歸還車輛但是如果車主已經找到車子,準備要將車子開回去那發現or撿到車子的人,有權力將車輛留置不讓車主開回去嗎?拾獲or發現者,有資格要求車主給予報酬以返還已經失竊的車輛嗎?自身有處理過此案就順便回答您的問題,第一點是不行的!這關係著妨礙自由這是公訴罪,但侵占私有地除外。第二點您是可以向警方要求通知對方給付報酬,但這必須要在合乎法令的情況下,但通常除非是佔用私有地要求給付報酬,否則很難拿的到錢,因為沒人會說我撿到一輛車所以車主要付我報酬,且現今車輛本身有基本防盜"門鎖與電門鎖"如果您不是刻意要移走否則車輛是撿不走的,我們一般的說法是"發現"不明車輛,除非您有辦法提出很完整您是"撿"到的事證。
Toluba wrote:在沒有把失物交給警方...(恕刪) 你一直講車子,請問你把車子停在某處,你就會忘記它在哪裡嗎跟你把錢包掉了的情況有一樣嗎回歸經驗法則沒有人在說在路邊撿到遺失車輛的除非你有失憶症,那就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