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簡單若N一開始發現A有侵犯到N的技術就提告了不起就A賠N一些錢不然就是技術交換但是現在A賣了那麼多IP而N正能以隻數來索賠金額大幅提高夠簡單吧但是這只是一種可能也可能是N與A早就私下談判很久(文章中不是有說全球40幾家廠商都與N有共識之類的嗎)但A遲遲不理NN最後忍不住才提告當然這些國外大廠要提告也絕對不是隨便的一定是有充分證據與國內現況是不相同的
強者嚕啦啦 wrote:諾基亞控告蘋果侵犯1...(恕刪) 先讓對手賣翻天, 再來控告對方侵權.再來看要怎麼談合解, 如果告成功... 放出要求對方回收產品.就有得搞了 ...最後就是付權利金 ... 還有通常抓最大家的告 ...當然也會遇到抓前幾大的一起告...
諾基亞: 蘋果你偷弄了我的專利,我要告你蘋果: 去告阿! 懶的跟你說諾基亞:你等著被告倒吧蘋果: 挖甲慶奔蛋你......諾基亞:開庭你就災系蘋果: 我手頭嘛有你盜我的專利,誰死還不知道諾基亞:既然被你發現了,不然我們就和解吧,來各技術交換......蘋果:我回去想想在跟你聯絡......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4&t=1278292&last=15519547#15519547大大,你的回覆太好笑了,不過,也很真實,商場如戰場,誰先掀底牌,誰就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