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已走入服務型經濟的趨勢,我看只有台灣的商人與消基會不懂這道理。話說在前幾日於公館有家錸通通信(招牌是MOTO),報價亂報服務態度又差,男店員臉臭的跟什麼一樣,花錢還要看他們臉色、受罪、忍受惡言相向、態度惡劣、壓榨消費者,強烈建議不要去那買手機。
真不懂為什麼台灣的服務還是比不上國外呢?我們是受過教育的人實在不需要跟他們一般見識,雖然還是須要爭取自己的權利,但消基會對消費者的保障實在太少了,消費者簡直是弱勢族群,相較國外買東西不滿意就可以退不需任何理由,且是在幾十年前他們就已經做到這種服務的態度,反觀台灣,雖然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還是有服務態度好的,但服務態度好不是基本的嗎?賣貴服務差產品還不能退,理由是因為是實體商店,在儒家文化的薰陶下,大家好像只能自認倒楣無能為力,無奈消基會形同虛設,若不在立法修改這種條款,整個社會經濟會好嗎?若服務好也會增加消費力不是嗎?如此無形中只是在保護商家,助長劣質服務歪風、走法律漏洞。
希望政府消基會能做點事,為人民爭取些福利,如此我們繳稅也可以繳的甘願一點,小小的改變就能創造更大的商業行為何樂而不為,畢竟可以促進經濟與消費,否則建議別叫消基會,不過基金會感覺名稱很弱,沒有太大的權力能改變什麼,最後慘的還是消費者,只能在這寫寫無奈的心聲。
最後從這商家看中觀察得知,台灣還是有少數這樣的服務態度極差的店家存在,與不能保障消費者的基金會,建議是否把消費者列為弱勢團體應該要保育一下,不過概觀這可能又是東西方文化的問題,甚至是教育問題,短時間內要改變也很難吧,但若大家都有這種共識,整個品質服務文化人文素養都能提升吧?才能創造更多經濟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