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wwagner wrote:
如果是在 區分所有權人 會議通過 新增的規定:室外機不能裝外牆
之前裝的,還需遵守嗎?
要遵守。只是已裝戶移機的損失是由於區權會增修法條而來,可以要求賠償。
所以我說這種不能回復或難以回復的規定,要在規約而且是一開始就訂定(通常在建商草約就訂了)。
如果是在日後訂定,一般就要另有已裝戶的處理條款(原則是不能令已裝戶無端損失(最好和已裝戶協商),否則會挨告。
就因有後遺症,所以像這種事不宜由管委會訂定辦法(規約沒相關規定或限制管委會權利,只要社區管理的事務有關的事情,管委會是有管理權的)
先看一下,外機不能裝在面中庭的牆壁的規定是如何說的(有規約看規約,有區權權會或管委會決議看決議)。
再反問管委會,有別人同樣裝在面中庭的牆壁要如何處理?
我知道有社區屋主違反外觀規定是罰款或没收裝潢保證金,並未要求強制回復。若是這樣也可以考慮花錢了事。(反正既然也有人這樣裝沒有改正,社區外觀就已經破功了)
另外還要注意,空調若是冷暖型的,開暖氣時外機會滴水,水是不能直接往地上滴的,這是有法規會被開罰的。
最後提醒,社區外觀是也是房屋價值之一,連外機都沒辦法統一難免對房價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