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暨更正啟事(關於燦坤及先鋒公司PDP.....)

服務被客戶拿出來檢驗...才是進步的動力啊!

如果想要藉由自己的資源來逼使消費者的話...的確是反效果!

我想那些不認同這篇道歉文章,及大罵客服、廠商(甚至所有的服務業)應該都不在服務業工作吧?
在事實真相(責任)不是完全釐清之前,就上來網路大罵特賣
是的,消費者有權,畢竟我們是花錢的老大
但是廠商也有權利吧?畢竟商譽是廠商很重要的資產!!

我沒看過版主的原始文章,所以對這件事也沒麼了解
但只想提想大家,請對自己的言論負責!
怎麼總覺得有人都喜歡幸災樂禍~

至少大大他有勇氣刊登道歉文~

這已經是很了不起的了~

為什麼總是有人喜歡放馬後砲~

看到別人落難不會生出援手 反而落井下石~
TACASHI wrote:
對不起喔~~我有個問...(恕刪)


不是每個人都有年假放的.
服務本來就不應該休息的,所以才需要排班與排假.不是嗎?
拿公司(燦X或是先X)與攤販比....是"抬高"公司身價還是"貶低"攤販勒

會吵的小孩還是有糖吃的。
不吵就沒人理你。吵了,鬧大了,才會有人出來處理。
當然,處理完後要給對方有台階下,就意思一下,po一封道歉信就是了.
如果都不吵....你"可能"到現在還沒得到回應吧
事實上 電子產品真的不必買多好

最不抗通膨的東西 就是電子產品

9萬塊的電視, 2年後 可能只剩5萬

電子產品 夠用就可以了

重要的是軟體, 把那些錢租些dvd 爽度大增


我只是很好奇 一般的客服是回應時間是如何?

如果在保固內, 消費者打去說明電視有問題,

要多久才會來 才算標準?

1天內到 解決問題, 應該是可以接受的

要是超過 你能怎麼樣?

看完原文 覺得很同情樓主

買東西的人受到這樣對待 本來就有抱怨的權利

事情沒真相大白前 就要人發道歉信

這樣對待消費者 蠻不厚道的

這麼多討論區 都有很多抱怨

有的廠商很認真在處理消費者的問題

對於這兩家只能說失望了

看到這 我想我不會去買任何燦坤或是先鋒的產品.....
Naricissistic, my god I love it
有哪家廠商 敢公佈 下列售後服務給消費者知道?

1.第一回應時間. 產品有問題 打電話到客服, 多久會來處理?

2.送修時間, 如果真要送回修理 多久可以好 總不能一修一兩個禮拜吧

這些 我想每個公司 都有標準的流程

為什麼消費者 都不知道?


如果未能達到標準 消費者該如何處理?

以上都是問號


movieko wrote:
有哪家廠商 敢公佈 ...(恕刪)


好可憐,買東西買到要跟廠商道歉,我寧願不看電視.
了解各種看法,並不斷積累知識。產生不被單純狂熱左右的判斷力。
樓主道歉是成熟的行為

這才質得鼓勵!

在這邊提供法律常識給網友分享

1.廠商要告你毀謗很容易,你要舉證自己是正確的很難,

尤其涉及貴不貴,好不好的問題認定時更難,舉個例子如某家牛肉麵被網友罵

又貴又難吃,在法院你必須要舉證他比市價貴多少,口味由一般人試都很難吃

如果沒有,那就穩輸了

2.你不是執法者,無制裁的權利.

很多網友以為受了一丁點委屈或是不合理的待遇就想上網給好看

就算你是真的,廠商光等幾個月後告你也穩贏的

a.當時的問題不代表現在的問題,也不代表永遠有問題

b.無限期的留存等於無限期的受罰,光這一點就不合比例原則

僅這一項就可以用假執行來強迫你就必須要拿掉且消除所有有影響的情況.

為什麼淡江大學租屋事件貼上的版主會被判刑

這就是原因

以上幾點加起來,廠商贏的機率約99.99%

所以,別以為真的很容易給店家好看,其中還是要看分寸的

最好縮小打擊面,要不然來論網友會比店家更慘

以這位網友論,我是先鋒只有提起悔謗告訴,並假扣壓所有資產

假執行禁止出境,然後慢慢跟你耗,不用等判贏(初審打贏都要約兩年

我不信你可以在帳戶被扣之下撐兩年,更何況還可以把執行公文寄給你公司

這些合法騷擾手段)

就可以逼你付出幾百萬合解了

只是這個方式太狠,一般公司除非被激怒否則很少用

但是以上是告訴網友他們不是不能對你怎樣

也不是真的怕你,只是基本上不合算及顧形象才比較多採息事寧人的作法

能道歉合解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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