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台北國際發明展得了兩個銅牌獎,ˋ486先生也跟著來致敬!

這個我是定義在呼吸清新的空氣啊><
mikewu wrote:
基本上, 這個產品...(恕刪)
aguro 大大您好
謝謝您的建議啊
aguro wrote:
如果擔心有人會侵權...(恕刪)
數字肯定會修改你的商品直到沒有侵犯你的專利。
他可以把過濾網裝在吸封口那學戴森無扇風扇一樣的縮小版本。
這種商品大陸肯定早就有,只是數字想要找台灣商家合作自己只是負責賣不提供任何售後退換服務,只要安穩賺每一台介紹費用。
因此我想明年肯定會推出然後有多出英國那種未知品牌,使用USB插頭HEPA11以下等級濾網。
最後你肯定會被人罵慘慘,畢竟數字人可是很多薪水好像也很好。
BlackXX 大大您好
就是調整式濾網框架啊
BlackXX wrote:
不知道你專利怎麼寫...(恕刪)
意慾蔓延 大大
聽你這樣說,讓我有點挫挫的,我只是提及其與我有相類似概念的東西,致敬一說是遵稱勒,如果真的被告的話,到時再跟大家通知><
意慾蔓延 wrote:
從486的文字看起...(恕刪)

Jk5230 wrote:
樓主請不要太心煩,...(恕刪)


但是樓主若要告對方侵權

就如同樓上有人提到

自己的新型專利必須要先去申請

新型專利技術報告

而且這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出來的結果代號必須要為"6"才是一個有價值(在未來未必能創造"價格")
(代號一共有 1~6 分別代表不同的內容,只有代號6的內容是正面且有價值的,就是
查不到有相同的新型)


的新型專利

這時才可以舉發別人的產品侵權


但新型專利技術報告是要發給審查委員做審查

審查委員會把搜尋比對的範圍慢慢擴大~最後確定才會給發一個代號

基本上是規定委員6個月要有一個結果,但實際上有些委員為求謹慎

長達一年也有可能


小弟有個新型專利~隨後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委員就花了近1年時間

小弟運氣好~代號是有價值的"6"

try1try wrote:
各位大大小弟我 AIRMAMA...(恕刪)


恕小弟眼拙不懂486先生的產品說明上哪邊已經有可能侵權了?
小弟也有超過三十個以上的各國發明、新型、新式樣專利,所以我們先討論你的專利範圍

依照您所述,您申請的專利共用下述兩項
一種是新型專利 可調整式濾網框架,可以依照需求增減所需濾網
另一款是設計類型的,循環扇的濾網固定框架,可以讓您很經濟的方式就達到空氣清淨的目的

也就是說除非486先生的產品於濾網安裝結構上可以多層安裝,自行增減濾網數量
且結構必須採用您設計的結構才有可能達到侵權
但是我看486先生的說明上並沒有講到這點(抱歉我沒看到你截圖有他的產品圖)
因為講實在的,一般的工業用散熱風散哪個沒有濾網結構的選購可選
您的專利範圍還是僅在於可多層安裝自行增減這樣的結構
但是講實在的一層的出風力、兩層、三層....最後真的能夠出風嗎?
循環效能又是如何?專利跟要產品化是兩碼子事情
而且HEPA不是多層過濾效果就比較好,是要看可過濾粒子的能力比如0.5μm這樣的概念

而第二項專利關乎到你的濾網怎麼跟風扇結合
我看照片跟你講的專利概述,我是這樣判斷,沒看實物說不準,有錯請更正
單看結合方式應該採用一定彈性的多分子材料來過度配合產生固合力,避免濾網鬆脫
但是我於486的產品說明上看不到他有這樣的說明
意即他可能是開模具採用卡榫崁合的方式
所以既然他沒有利用你的方式達到這個效果何來侵權之有

如果你認為486講述的產品已經對你造成侵權,那所有的工業用散熱風扇一樣也對你造成侵權
只是工業用風扇已經推出二十年以上了
supernolook 大大
所以說,我說致敬啊><
supernolook wrote:
恕小弟眼拙不懂486...(恕刪)
新型專利還要申請技術報告,

才可以執行法律上的動作,

例如發存證信函,

很多人都以為有新型專利就可以,

發明專利有經過實體審查才可以的,

得獎跟專利有沒有效可以說沒有關係,

就算技術報告對你有利,

那可能只是審查委員沒有檢索到市面的產品資料,

如果對方能證明在你申請日之前就有產品符合你專利申請範圍的敘述,

那就相當不利了,

挑戰還很多的,

而且目前連對方商品的構造都沒有看到,

要說人家侵權八字還沒一撇,

專利侵權是實品比對你的專利申請範圍敘述,

不是看人家的商品敘述就說侵權,

還有大部分的新型專利都是無效的居多,

應該是廣告功能大於法律功能,

有申請發明專利的就知道,

第1次審查幾乎都是打槍的,

還得做很多解釋,說明,修改才可以,

審查委員並非都是業界專門的,

很多都是不看說明敘述的,

直接看圖看專利範圍而已,

審查委員業務繁重沒辦法閒閒看完全部的,

在專利資料庫搜索到關鍵字,

常常是看到黑影可能就開槍了.

新型專利技術報告更慘,

連答辯的機會都沒有,

算是一個檢索比對的報告而已,

你的專利看起來專利強度不高,
要閃過你的專利並不難,

覺得你應該專心先賣你的產品就好,
專利強度沒把握就不要拿來當武器打,
有得獎當廣告來用就好,
當武器打萬一崩了,
連當廣告都不好使了,
何況當武器打得有一筆錢當後盾才行,
先賣自己的東西就好,
別管對方了,
等到對方產品上市再做判斷.
我覺得有點慘啦
就找個國外的小公司
沒啥人聽過的
做跟你差不多的東西進來賣就好了

反正你要告的話錢就要準備更多一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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