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上家樂福買東西還要帶錄音筆才行


dneidnei wrote:


我完全不覺得開板...(恕刪)



那我也不懂 文章都沒看完

哪裡在喊不懂?

錢的力量 決定馬子的漂亮~*
wjm407 wrote:
沒辦法,人家"家大業...(恕刪)




這位大大 也許您說的有道理 說的好像是賣場有錯

但? 小弟比較好奇一點

你從頭到尾都是片面之詞

你好像沒有說出來您的冷氣哪裡有問題?

要不要私下PM我 小弟幫您查詢一下

正規做法跟您所受到的待遇是否有落差

我無法幫您討回公道

但至少可以幫您確定是否您有受到不合理的待遇

或是有沒有更佳的處理方式

然後在PO上來分享?

不是為賣場說話 身為消費者比身為員工還重要多了

錢的力量 決定馬子的漂亮~*
拉少 wrote:
看了大大的痛苦分享....(恕刪)


這位大大其實說的就蠻中肯的

明白指出勿貪小便宜

白牌還是有他生存的價值跟空間啦

還是有人覺得便宜可以看就好

這種人有錢買SONY可能也是浪費
錢的力量 決定馬子的漂亮~*
rapha wrote:
那我也不懂 文章都沒...(恕刪)

你最好有天大本領知道我沒看完!

我從大大發文的那天就在看了!

每篇都有看!

就算是你的文,我也是一字不漏的看完!

因為我是愛湊熱鬧的人!

不要以你自己的一已想法就給我戴帽子!



賠兩倍你自己也說是應該的

不合理要求?

今天樓主有耍白爛硬要銷售員給他不該有的承諾、優待嗎?

今天樓主有耍白爛到賣場大呼小叫,故意引其他人來觀看進而傷害家x福商譽嗎?

今天樓主有耍白爛不打電話給他們,等著看好戲嗎?

今天樓主有耍白爛霹邐啪啦對著打來的賴先生幹譙嗎?(不知道誰是賴先生自己去找文啊,硬要說我沒看文?)

今天樓主有耍白爛先收貨再故意找碴退貨嗎?

要講教育誰都會講,問題是上面那堆就是會有人做

hello kitty 公仔一開始就說是限量了,不早點換過期才要換而換不到的,還不是一直在靠腰      部

台中停車費過期的不能收,不給收還在那邊講爛店一間,別家就可以收的,依然還是在靠北      邊

信用卡上限只能繳兩萬,硬要繳五萬幹譙:老子錢多要多繳你是想怎樣的,仍舊不停在靠墓      園

他們沒接受過教育嗎?台灣淪淊了嗎?

沒有吧,還是很多人不擺爛、行正途的在掙取自己的該有的權益啊

在思考讓消費者更有教養一點的教育方針
      「的同時」
麻煩請實行讓賣方能更有廉恥的四維八德




P.S.
需要在教育 X
需要再教育 O




原來不是沒原因「小弟本身在賣場工作」
如果rapha大大本身是在家樂福賣場工作本身的立場可能就不夠客觀 無論誰對誰錯 我以為都要以事件本身道理來論事 而不是以批判心態來看待此事 除非你是當事人 小弟只是過客 看到rapha大哥的言論 小小說出自已的心聲 勿怪
好誇張...眞的很惡劣....通知壹週刊吧...這種連鎖店就怕鬧大.鬧大他就認了

拉少 wrote:
"2倍金額"或現場試到無亮暗點為止的電視



喔,是這樣的._.

如果原發文同好的敘述沒錯,那麼就是賣場店員答應了"無亮暗點的電視"這個要求,
同時收取了訂金。

那麼依據民法第 248 條:
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所以買賣契約成立了,交易條件就是:賣方得交出一台無亮暗點的電視,買方得支付剩下的價金。


但是因為發文同好後來的遭遇,導致交易無法成立,這個時候就要來看民法第 249 條: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 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 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
返還。
三 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
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 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發文同好就是依照民法249條第三款的規定,請求該賣場加倍反還訂金。

這樣的要求是合法的喔。


停權計數:3次
剛剛又把原po的文章看一遍
家樂福給人的感覺就是,反正沒貨就是退刷,你又沒了到錢,沒損失有什麼好計較的?

但真的沒損失嗎? 金錢沒損失,那心情上咧?
遇上這種事,除了時間上的損失,搞的一肚子氣才是原po最不爽的地方吧?

買的時候態度親切,說的天花亂墜,買賣不成時就變臉
不滿服務態度? 頂多跟你說聲抱歉就很不錯了
但不管說得再好,也都只能停在口頭階段
為什麼? 還用說嗎

東西被賣出去? 當然的啊,有人要買當然賣啊,多賺一筆幹嘛不賺?
什麼? 你說你都付清了? 那更要賣了,反正你的錢都在我這了,當然就讓你等囉
不買了? 就退錢囉,反正又不缺你這個客人
反正我賣得便宜,你不買還一堆人搶著買咧

雖然我也覺得原po受了委屈,但這種情形在台灣很多地方都常發生啊
特別是像家樂福、順發、燦坤這種賣場
雖然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但我自己遇到的情形是負多於正

我通常是買現貨不預訂,因為我總覺得預訂了,主導權就換到對方那邊
台灣家樂福
現在到底是法商直營店
還是授權加盟店
??
小貓 wrote:
那麼依據民法第 248 條:
...(恕刪)


這位大大還是沒有了解歐....
我認為版主的狀況是無法獲得賠償的
1.無亮暗點是售貨員口頭承諾的,沒有任何證明文件或錄音
2.我記得家樂福在訂貨單上或服務台公告板上應該有註明3C產品除非有不良否則不能要求退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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