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rycc wrote:
我再次強調,從頭到尾...(恕刪)
有沒有收據啊??
要是有收據或是付款發票等等,直接拿來證明應該是比較有效率吧!!
現在的狀況真的是看的模模糊糊的,誰都有可能是真的,有證據就拿出來,不要再打迷糊仗了啦!!
要上法院也是要有證據,沒有證據任何一方都不一定能成功吧!!
Cliff0326 wrote:
目前看起來是買方的理...(恕刪)
harrycc wrote:
賣家於自行開立的版面,表示說樓頂的熱水器,電工部分我表示要自己處理,也是說謊,明明是因為當初賣方表示,因為裝設流理台,當日會有水電工程,可請人一併處理,但於流理台報價過於誇張,本人無法接受,後來我就向另一賣家購買流理台,某日曾小姐突然來電,說他們有來過,老闆在追究他們為什麼沒有拿到此CASE,要求本人至少流理臺三機(抽油煙機、瓦斯爐、烘碗機)向他們購買,並且指控我....拿他們的設計圖找其他人施工,我真的無言,我給施工廠商的設計圖,還是我之後自己設計的,並要求我把他們的設計圖寄回,不然他們無法交代,我一直放在客廳,後來也寄回給他,避免他會困擾,當然後續四樓電工他們也沒有處理,我也沒有表示意見,並非他所言,因為要加價,所以我不要他們處理...賣家一再說謊,這種賣家我真後悔跟他買熱水器,還好我沒跟他買流理台,不然我只能悶上加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