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y1try wrote:..我只能說486大大,也是肯定我設計的理念,才推出相同概念的東西出來...(恕刪) 我只能說這樣你能兜在一起,真的想太多了.486是個團購網.它有好東西才會推(所以才紅)如果今天如果你的比較好,他們應該會跟你接洽如果不是.表示...你的東西.比較過後,CP不夠高.(你懂嗎?)我沒有惡意. 只是覺得你這篇文的目的是要打自己的產品, 還是打486?
如果是行銷公司操作的,你這種叫業配文就拿486來哄抬你自己的東西你問過486你要這樣幹嗎?如果沒有.. 那你怎知道486在致敬你?不怕486告你妨礙名譽嗎?看了你的東西,你的東西很難被大公司、創投、社會大眾注意創新度低,產品缺乏工業設計、網站美工也很糟(美工剛上高一?去背0分)、拍一堆影片也很土砲(一直振是怎回事)是個賣不出去的產品專利... 你要換個專利代理人,寫太窄了,根本檔不了誰..換個創新點的東西發明吧...當我是酸民好了,才不會難過.....
建議樓主要不要考慮刪文....數字先生完全看不出有侵犯你的意圖....但樓主卻直接指名數字先生,雖然你用(致敬)這些字眼來緩和規避....但整篇內容已公開和各位網友評論,這篇文對樓主是好是壞,還請自行判斷....因為我不知道此文是否可當證據反擊or(被反擊)....祝 平安
486賣的都是lg產品,說不定人家lg早在研發了,得發明獎是該肯定,但是不要搞到你產品還在設計階段,人家早專利申請好,產品出來賣了。這時候誰告誰侵權就不知道了。。。 而且我讀了你的文章,就是有感覺你在消費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