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台北國際發明展得了兩個銅牌獎,ˋ486先生也跟著來致敬!

try1try wrote:
..我只能說486大大,也是肯定我設計的理念,才推出相同概念的東西出來...(恕刪)

我只能說這樣你能兜在一起,
真的想太多了.

486是個團購網.它有好東西才會推(所以才紅)
如果今天如果你的比較好,他們應該會跟你接洽
如果不是.
表示...你的東西.比較過後,CP不夠高.(你懂嗎?)

我沒有惡意. 只是覺得你這篇文的目的是要打自己的產品, 還是打486?

cool1551132004 wrote:
486我記得沒自己製造過產品吧?
要告也告不到486阿...(恕刪)


+1
侵權控告對象應是品牌,不是零售商
除非對方販賣你的仿冒商品。
Renault Grand Espace IV 2.0T MB W204 C200K Estate
我想樓主應該是想先打預防針留個紀錄

如果486最後真的搞了個"樓主認為"跟自己的產品很像的東西

到時候即使不上法院

在網路上的輿論也很難站住腳

不過486的確什麼東西都還沒推出

樓主你就繼續看下去吧
如果是行銷公司操作的,你這種叫業配文
就拿486來哄抬你自己的東西

你問過486你要這樣幹嗎?
如果沒有.. 那你怎知道486在致敬你?
不怕486告你妨礙名譽嗎?

看了你的東西,你的東西很難被大公司、創投、社會大眾注意
創新度低,產品缺乏工業設計、網站美工也很糟(美工剛上高一?去背0分)、拍一堆影片也很土砲(一直振是怎回事)
是個賣不出去的產品
專利... 你要換個專利代理人,寫太窄了,根本檔不了誰..
換個創新點的東西發明吧...


當我是酸民好了,才不會難過.....
他是誰?

askgoodquestion wrote:
我只能說這樣你能兜...(恕刪)
樓主是葉佩雯 +1
明顯跟486八竿子打不著關係
建議樓主要不要考慮刪文....

數字先生完全看不出有侵犯你的意圖....

但樓主卻直接指名數字先生,雖然你用(致敬)這些字眼來緩和規避....

但整篇內容已公開和各位網友評論,這篇文對樓主是好是壞,還請自行判斷....

因為我不知道此文是否可當證據反擊or(被反擊)....

祝 平安
486賣的都是lg產品,說不定人家lg早在研發了,得發明獎是該肯定,但是不要搞到你產品還在設計階段,人家早專利申請好,產品出來賣了。這時候誰告誰侵權就不知道了。。。 而且我讀了你的文章,就是有感覺你在消費486……
這東西大陸不是一堆嗎


try1try wrote:
各位大大小弟我 AIRMAMA...(恕刪)


自己動手做,豐衣足食
a924024996 wrote:
三年前做的玩具做的...(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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