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3a wrote:
單純路過拍拍手
...(恕刪)
感謝您的提醒與鼓勵,事實上我很清楚專利是廠商設計和行銷獲利的保證工具,所以連續兩年,我都只把樣品機帶到只向廠商展示的台北國際電腦展,
對於是否能與品牌相比的問題,我認為我只是提供一種設計最佳化的容器辦法,如果品牌機箱廠能夠成為我的客戶,那麼此機種從內到外都是品牌,那時候的效能價值就由各個品牌去發揮了
只是不幸的事,這次參展我聽說了品牌的最大優勢,原來在於兩大運算零件商品的最上游,居然會有讓人想像不到的折扣落差
,所以.....算了說穿了又能如何呢?自己用的商品自己選吧!2012年的相片請參考liheat,com.tw
2013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