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電腦內硬碟被偷拔去拷貝(老闆教唆)

就我所知公司資產硬碟中

似乎不應該保有屬於個人隱私的內容

(對自己或公司來講 這算是好習慣吧)

以敝敝敝敝敝敝公司來說 連 msn 都沒法安裝

至於進入離職程序

直接就原帳號鎖定

所以電腦就無法使用了 無法登入

遑論拷貝啦

裡面既有資料 你連想拿、帶走、備份、列印、刪除 都已經在離職的瞬間失去權限






不像以往 聽說有些公司的員工還準備了程式

離職前 可以將可運行的 source code 裡的註解完全銷毀

程式碼可跑 但是註解不可考

更有甚者 fuction、macro、member 等以特殊符號代之 (註1)

當然啦

我個人認為這種謠言只能算是危言聳聽

這種工程師出現的機率或許低於 百億分之一

只是無論如何

我想原po的貴公司只是以一種令人感到不信任不舒服卻無可奈何的手段嘗試保護資料罷了








註1: 反之,有些公司為保護程式碼流出後的危險,會採用特殊 macro 來替代正確的上述命名,如果缺乏此 macro ,則無法從命名來看出用意,但 coding 時,均採用 macro 來替代直接使用諸類名稱。

不過就算是流出 binary 還是破很大啦.... 防不勝防
什麼叫公,什麼是私,老闆出錢的叫公,自己出錢的叫私,所以公司電腦是老闆出錢的,所以叫公,簡稱老公,老公愛怎麼搞是它家的事,早在您上班的第一天,早就監控了,不用等到離職,另外只要不是老公出錢的,任何人也帶不走您的,也無權檢查,不過聽說某家上下班還要檢查包包,
依著作權法第十一條規定:「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雇用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依前項規定,以受雇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歸雇用人享有。但契約約定其著作財產權歸受雇人享有者,從其約定。」公司要求員工簽署智慧財產權歸屬的合約以保護公司智慧財產權是很正常的事。員工如覺得內容不合理,應勇於提出,不問是以個人或工會組織方式與公司協商出更好的條件,當然這也牽涉員工本身的談判條件,多少也有市場經濟的法則之適用,亦即對於公司不可缺少的人才,談判空間就大,至於一般能力的員工談判能力就較差。從公司的立場,當然希望完全地保護公司智慧財產權,此時如果員工認為不合理又無法談判時,除了接受就只有走人了。至於勉強接受簽約,事後再以約定條件不合理而希望由法院加以推翻,可能就較費事而不一定能成功。

剛剛在網路上找到的資料, 不知道對不對~~


越看越顫慄...
各位罵上癮了呢= ="
我在想你的老闆同意"資遣"算是不錯的了
一般都是挖個洞讓你"跳",然後再開除你
或者直接叫你休"無薪假",休到你受不了自己離職
這樣連資遣費都省了
我在想老闆應該只是要保護放在您電腦裡的公司資產而已, 他可能會擔心被有心人士銷毀, 至於公司電腦的話是屬於公司資產, 所以老闆的行為也應該沒問題才對, 公司資產本來就不屬於個人的, 也不應該放有個人的資料 (雖然大多數人多多少少都會放啦...), 所以個人認為這件事沒有問題, 只是"kimogi"的問題罷了~
那是你自己電腦或筆電的硬碟

還是公司配給你的

公司配的話

你就好好準備找工作的事吧

別想太多了

畢竟是你自己要走的

現在工作難找

有人時薪50就做了

罵個兩句

不痛不癢吧

至少還有公司肯養

還有資遣費可以領

好好喔~~~
這篇好厲害........非平日在10H內破百篇回應/超過4萬人瀏覽
太長了我沒看完

但我覺得硬碟被拷已經到了這局面.還是睜一眼避一眼全身而退比較好

要是以商業法嚴格來說....有很多理由可以告你
硬碟裡有非工作需要的私人物件(很多人多多少少都會有)光是這點就可以把你打上違反公司規定解雇.連資遣費都省了
走了後可以再告你盜取公司機密文件資料.不管你實際上有沒有做.這過程就非常累人了
除非你未來要轉行不然我想也難在業混了.老闆不用放話自己光背這些訴訟紀錄就夠臭了

大海茫茫小蝦米只有被大鯨魚吃的份.沒有人會發現你不見了或在乎你的存在
因為過程只有一瞬間
別太強硬不然容易被當殺雞覲猴的道具......離職後原公司所能做的動作.對你往後在業界內的工作有大的影響力
走到這樣....我想永不錄用應該是必然的了
縱使不能好聚好散但也被造成針鋒相對比較好.....未來的路還很長
>公司電腦內硬碟被偷拔去拷貝
公司電腦內硬碟當然屬於公司的
"它(Boss)"沒要你不准動還算好的
平常就要養成習慣, 把東西備分好, 景氣差隨時有走路的準備

堅強的野花 wrote:
聽說某家上下班還要檢查包包,

我們公司下班就要檢查包包, 出廠區要開車廂. 大家也習以為常
我們公司還禁用 MSN, USB, 要備分檔案各憑本事
你真的很不爽老闆,所以在思考上會不穩定,這是能理解的。

針對工作上所產生的資料,確實是公司資產,這點不可否認,包含你上網找出來的範例,或是自行寫出來的範例,在上班時間做的,皆是公司資產。區分上有些地方不容易,就別浪費時間在這上面了。

你要針對私人資料這部份,假設說照片或是影片之類,除非散布出去,否則公司對你沒有造成“損失“、“傷害“,這點就沒有辦法提告,就算提告也得不到多大的利益,就像現在很多男女朋友拍裸照,拍完分手,照片存在雙方電腦,沒有什麼不合法地方。

另外散播出去也要看造成多大的問題,這就是後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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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的人要嘛一開始放資料的地方就是加密區,我想這種軟體很好找,隨便來個128位元,除了你之外,沒人能動的了,這不是鼓勵在亂搞公司,而是有時候放些自認“重要的東西“,私心大家都有,為了自己生存,但也要考慮到別人;不然就是在說出狠話之前,就要先把檔案都處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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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公司提告這部份,年紀大的人都是認為沒用啦!公司會搞死你的,mm蠻認同的。
年青的認為就告,輸贏等著看,mm也蠻認同的。

就我之前公司在這波裁員上面,就資遣或退休金額被員工告,最後還是把錢吐了出來,當然不否認就該員工會不會有被封殺的情況,這就無法得知了。
但我覺得一間公司來說被告的話,就該員工的直屬長官而言,也不好過吧!他的更上面不會質疑他的管理、領導有問題,讓公司要收這爛攤子,還是上面很樂意主管常常搞這種官司出來。小公司來說,公司被告老闆也好不到那去吧!底下員工看在眼底,以後只會更“小心“、“保守“處理很多公事,小公司要的就是靈活,沒了這個也好不到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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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被 COPY硬碟“這件事,真的值得你很 “生氣嗎?“

我想你是在生別的氣,把這件事混了!既然你也說你也在好好交接,我想本意也不壞就了!

好的老闆難尋,站在老闆角度也覺得好員工難尋,需求不同罷了!自己心裡有認真工作過,就換間公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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