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ith wrote:
不好意思 那是再於該人知道哪裡便宜的程度下才成立
今天維修前不知道 那你只好乖乖買下去
下次找別家就是了
要不然你就不要修
不懂可以查、可以問,但必須給對方基本報價單,讓對方考慮是否接受這價位。
消費者權益從來沒有高到可以對維修者選擇貨源
只有修 不修
你覺得貴 你對價格有問題 覺得還有更便宜
麻煩給第二家估價 取其便宜
就像你去a家修電腦 修好看到b家便宜 認為a家很凹是一樣無理取鬧
你要就在修前先評估好 哪一家便宜
你自豪的社會經歷只有教你維修後在來開刀嗎?
同樣的事情我已經說過,就算修理也要告知物品壞在哪,是否需要換新、價格多少;
接著列出物品損毀地方,建議更新物品、價格之報價單;
而開出報價單不代表就一定要與該店家or該人員購買。
以上你要跟我爭這些根本毫無意義,你的觀念改不改由你決定;
而樓主也希望將文章沉入,我也不想與你說這麼多,反正該說的我都說了;
假使你還是看不懂就往回看,在此奉勸你;
你是享有完全行為能力,權利能力,並負擔義務之能力,凡事請先考量後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