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1977 wrote:
還有一招,七天內原包...(恕刪)
對於店家處理態度也不認同
但是現貨買賣不是網路買賣
無法用7日內原商品退錢
但要換東西當然可以 這點店家說不過去
是應該被討伐
消費者現貨買賣一定要驗貨
驗貨後你還付錢 就是會有這類遭遇 我也經驗過了
你點收拿回家又發生問題除非是不堪使用 那只能找原廠或換機
亮點這類的暇疵 可能就會遇到雙方所謂的不良品認知上差異
不能驗貨的一定有問題
女店員說 這台因為沒有保固無亮點 購買時不能給消費者測試 優派原廠也不會讓他們退貨
這是事後的推諉之詞
賣方須有義務明顯的公告說明和交易前口頭告知 買賣單據也須載明
不同價格不同保固或規格 也可以明白說或註明 可以降低事後爭議
你簽手機合約時 服務人員不是會要你看清楚注意事項嗎? 這就是降低爭議最好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