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賣錯電腦型號給客人,請求補差價,客人不想。

pighead.jen wrote:
你的說法也夠搞笑了當...(恕刪)


我的確在搞笑.............................................


不過,這種事件也真的是天天上演。

不管是商家或客戶,本身就要先做好保護自己的步驟。

銀貨兩訖,不管是誰弄錯,只要沒有立即處理,接下來都是看良心啦!XD


知易行難!人往往追求的不是方法,而是說服自己不再努力的理由!
樓主不要怕,寄存證信函給他吧。

法律上你是站得住腳的,這和提款機領一千掉一萬是一樣的,不能因為提款機出錯,多的那九千就是你的。

對方堅持不補錢的話,侵佔罪是跑不掉的。
White Pope wrote:
樓主不要怕,寄存證信...(恕刪)

存證信函沒有法律效力,寄那個浪費錢。
真的相信自己沒錯的話,直接去告吧!我們也想看看檢察官到底會不會收這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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