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華商場] 常見的銷售手法,還是提醒各位一下


kashinka wrote:
噗說你們幾個都沒關係...(恕刪)


疑心病發作?

果然是店家親衛隊 什麼理由都可以說
l086523@yahoo.com.tw wrote:
疑心病發作?果然是店...(恕刪)


冷靜點
您又開始激動了
感覺有點語無倫次

ChaioPi wrote:
你這個叫做詭辨,懂吧
廠商沒把贈品成本加到市價上面
而是免費送你
你不要就拉倒了
還直接要老闆把免費贈品的錢折價到商品上喔
你也真天才


商家在商言商
我從未天真的想過~~
購買東西時廠商免費的贈品是出自於佛心而大放送
突然想起之前看的一本書~~免費力量大

Wesley55688 wrote:


說真的,看完第一...(恕刪)


哈~吾心有戚戚焉!!

Give me 5

說穿了就是欲施展懶人發財術未果嘛
大家大樓蓋了這麼高了~
不過有的說奸商
有的說不是詐騙
又有說是願打願挨
......
那我們大家討論一下
若商家實際進貨成本是100元
那賣多少會是好商家??
跳樓拍賣的99元????沒人會這麼做吧!!
賣你110元算便宜嗎??
如果賣你130元是不是就算奸商???
商家的店租管銷加國家抽稅隨便算算也要個5~8%
買賣就這樣啊~~
有些賣商品,有些賣服務,還有些賣人情氣氛...
那你說賣雙B的不就是大奸大惡了??
車版很多都在討論國外車價與國內車價啊!!
歡喜做,甘願受~~
抱歉,離題了~~~
那LV那些名牌的大老闆都花數十億買游艇、買超級豪宅
他們賺得那些錢都是誰貢獻的啊?哈哈
成本100塊 賣到1萬塊大家還搶著買咧,怕買不到咧
瘋了

jessen_156 wrote:
大家大樓蓋了這麼高了...
若商家實際進貨成本是100元
那賣多少會是好商家??
...(恕刪)
不管賣貴賣便宜最後都會回歸市場機制。
樓主只是「提醒」大家有這種手法。

lovemari wrote:
試問各位,各位還心裡感覺還舒服嗎?????...(恕刪)


你看到LV, Mercedes的售價,你也不舒服吧

ps:這一篇的重點不是舒不舒服,而是「取暖」、「惡搞」、「無知」、「亂來」

請標示正確的關鍵字...

kevin7563 wrote:
我已經把消保法/公交法的法文規範提出
很明顯的解釋了商業廣告行為用語上對實質商品描述不實的解釋
你舉的例子,根本就只是你一相情願而已。...(恕刪)


一廂情願的是不懂法律的老兄吧....笑死人了

去告阿...法官一定臭罵你這個不懂又來亂的人

阿~最近法官常常被念,大概不好意思公開罵....應該是暗幹在心理...
ralifan wrote:
組裝價格是店家與消費者的契約內容之一
在組裝前就應該說明清楚
如果一開始沒說明白
或契約沒說清楚
在最後才以此為理由添加價錢
尤其是你說的"組裝電腦安裝Win7,一台我就要收5000了"這種天價
(因你說安裝而不是購買行為,win7仍是消費者購買,消費者除了要付軟硬體的費用還得另外付你那種不合理的錢)
更可說是收費不實
欺騙消費者
收取天價更已經是詐欺
如果硬收可是恐嚇
這時消費者已經可以直接叫警察處理了

另外還好你不幹這行
不然下個上新聞的極可能就是你

我再說一次
法條不是你說了算
我倒想看看有幾位店家派來消毒的敢喊出自己名號


無知還敢耍脾氣阿....呵呵

組裝價格是契約內容之一.....誰教的?組裝是成本...成本多少要寫在契約內嗎?還是火星有這規矩

天價?哪來的...你花5000請郭台銘親手幫你組一台如何?你工時不值錢也敢類比到我頭上....別讓人看穿你好吧

我說組裝要收5000,叫做詐欺....的確,因為我該收5萬的

你快點拿你的火星規矩去告遍全台灣所有店家....別宅在家裡阿(反正你工時毫不值錢,沒事跑跑法院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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