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華商場--健宏電腦 劣劣劣劣劣

消保法第 19 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
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
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以上看到的回文不是維護店家...就是亂扯一通

建議樓主去消保會檢舉...並要求修保官介入調查是否店家在網路發布不當文字並影響社會大眾曲解法令..




好笑


fu.morris wrote:
消保法第 19 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恕刪)


樓主既不是郵購也不是訪問銷售

所以你的重點是什麼?
fu.morris wrote:
消保法第 19 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
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
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以上看到的回文不是維護店家...就是亂扯一通
建議樓主去消保會檢舉...並要求修保官介入調查是否店家在網路發布不當文字並影響社會大眾曲解法令..
好笑blockquote>


雖然我不看大紀元,不過這則報導還算有用,可以看一下

http://www.epochtimes.com/b5/8/8/6/n2218698.htm

還有這個

http://www.taipei.gov.tw/cgi-bin/SM_themePro?page=438ac296

有沒有發覺你講錯了啥......

呵呵
其實...買錯了....原廠也處理了

那又一堆人在這瞎攪和...

我知道...我是不甘寂寞的小朋友...

當然要進來攪一攪...不是嗎?



sean2316 wrote:
同意你的說法,這就好...(恕刪)

你連跑步用的鞋子都不搞清楚 買了雙皮鞋跑到腳扭到 要怪店家?
笑死人
本來買東西就有權利義務要自己清楚 不懂請"問"
今天是你問了店家欺騙你 又或是你自己搞不懂又沒問
狀況很清楚吧
fu.morris wrote:
呵呵其實...買錯了...(恕刪)

訪問買賣不包含實體店面購物 樓主是到實體店面買的
拜託不要在一堆人瞎扯了 拜託去告他 告死店家
樓主硬拗+1

所謂「貨比三家不吃虧」,是自己要去詢問的。
該廠商之此型號原本就是無亮點保固,
樓主若不清楚此規範時,在購買之前可主動詢問店家。
確認之後再決定購買與否即可。



廠商規格及商品退換貨標準各家不一,
樓主應先購買之前查詢相關資訊。
如果真的找不到相關資訊時,可以向廠商或店家詢問。
而不是買了之後向店家抱怨後使用強硬手段換貨。


店家於此事件本可不需換貨給樓主,直接由廠商處理後續事宜即可。
但用「不給糖果,就搗蛋」的萬聖節模式,實不可取。

題外話,以下連結提醒各位購物減少使用塑膠袋哦~~




只有時間才能證明自己的存在。
不作功課就要主動發問, 要等人家主動告知缺點?

這麼佛心的店家太少了

Vincent Chen4028 wrote:

是阿 店家可以告你...(恕刪)



我只想到一句 "站高山 看馬互踢"

大家都佔了有點"理"在 才會吵成這樣

有點"理" 又有點無"禮"

還是沒有"理"也沒有"禮"
買電腦用品...

今天自己不做功課就算了(不知道VA系列是Viewsonic裡面最低階的機種,保固通常是最少的)

保固條款也不主動問店員也算了(買這種東西不注重保固?...)

而今天拿到店家那邊處理,人家也明確告訴你該原廠規定是一個月內三亮點內算正常

最後店家也讓你換機了...



那究竟還有什麼理由說人家店家爛呢?

要說態度嗎?那...從頭到尾誰的態度比較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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