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star wrote:
請別用公家機關的薪水來算...還說要再加薪好冷~有的有18%~不然也有張國民旅遊卡(真是夠國民的咧..反正大家都不是人~)!光出去玩都比你省一大票!(恕刪)
人家講盜版的爭議
討論得好好的
您老大非得發表一下這部分議題
若貴公司肯釋出這些福利(加薪、國旅卡、18%早沒了)給您
請問您會覺得這樣不好?
甚至義憤填膺上網打述說您拿到這些福利是不公不義的事嗎?
多年沒加薪是事實
難道連訴苦一下都不行嗎?
反正政府也不會聽他們的
他們就是以私人企業的員工的角度來看這件事
試問這樣有錯嗎?
這是一個功利的社會
請不要高道德標準看別人
卻忽略以同樣的標準審核自己
對不起
小弟也離題了
回歸正題
小弟承認
我已經很久都沒有買正版的軟體與唱片
不~
應該是說我沒有買過正版的軟體
至於這個話題
在mobile01已經看過很多次了
原則上
亂世用重典
若重罰或嚴格取締
相信情況會減輕
但是
時機歹歹
若降價銷售
我想
效果會更好
微軟不就是以這樣的觀念
不抓私人只抓企業或機關
當初CD在一片200初頭元的時代
我都會捧場
但後期
新的專輯裡總是夾雜兩三首到半張的舊歌
甚至同一張專輯可以改版新賣
基本上要我再花350元
我寧願拿來吃飯
若唱片公司願意薄利多銷
回歸一片200初頭元
我想
會有許多人願意支持正版
同理
正版軟體亦然
前一陣子剛推VISTA時不是有升級費用嗎??大家可能有看過,不過,一樣買XP,就只差說一個是隨機版跟另一個是盒裝版的,就有不同樣的待遇
XP個人版-隨機版是在X坤買的,5320元
XP個人版-盒裝版要1XXXX元
XP半價升級只限盒裝版,正版隨機版拒絕受理,連想要買basic版的也要全額付費
這種待遇對我而言.....
我反而不想支持微軟的正版
雖然我抱怨他們的待遇,不過我還是想說,如果他們的OS不要一天到晚一直漏洞百出的話,每更新一次就又多好幾個洞,只要能做到真正穩定的話10000元我也會買
之持正版軟體是對的,但是軟體公司也相對要提供真正穩定的軟體才會相輔相成啊

plasmalab wrote:
軟體要用所得定價.....(恕刪)
前陣子微軟的office2007學生專案只要2000元時
我很高興的告訴同學
他只回了一句.."你要喔~我燒給你就好啦~"
當初我看到的時候真的去填表申請還用學校的信箱認證...
準備購買的時候發現...
逢甲大學其實早就幫學生都買好授權了= =
還可以帶著畢業的時候的版本出走...
大家買之前可以看一下學校跟X軟公司的授權
有些可以不必買= =....
話說提到這麼多軟體...
有沒有人想到WINRAR的授權@@
雖然說有無限的40天試用...
全部的軟體都買下來花費可能要十幾萬...
版本更新又...
換電腦又...
畢竟這些也是大問題吧
樓主提到的是軟體盜版...
其實...
最近大量硬體...線材...記憶卡...
都有所謂的高仿品...
有些是從對面游過來的...
最近想買音響線材...
爬對面論壇...
就出現一堆分辨真假的圖...
軟體盜版使用上可能會有授權問題
不能更新...鎖...什麼的
硬體盜版使用上...
網拍你怎麼退...
商家有些賣仿的嘴臉還是...
用一用爆了你要...
爬01看到一個IPOD高仿的看了真的好好笑= =
感激前面掉下去的先輩提供各種辨認方法造福後人...
Q:為什麼通常正版軟體都賣很貴?
A:廠商除了負擔開發費用支付及員工薪資等必要支出之外尚需取得合理利潤
Q:所謂的合理利潤應該是多少?
A:這我不了解,是否有人能幫忙補完?
Q:要是軟體公司因為盜版的關係而影響到本身利潤該怎麼辦?
A:該公司可尋求法律途徑解決,智慧財產權之相關法律有詳細規定
Q:說到這個,那智慧財產權法的觀念是哪來的?從什麼時候開始有的呢?
A:從網路找到的答案發現,事實上並沒有智慧財產法這東西,智慧財產權只是個概念
包括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其中著作權法最早從民國17年就有了
Q:雖然說從民國17年就有著作權法了,但是為啥這幾年才實施比較徹底呢?
A:西元2000左右,台灣加入WTO之後,美方強力關切要求之下並列入優先觀察名單,因此開始制定相關法條
引用之相關資料請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405120115334
Q:看起來,好像是都是因為美國人的要求,台灣才開始重視的嘛,那台灣可以不理美方要求嗎?
A:據我所知,好像很難,有可能會被列入經濟制裁的對象,有人能補充嗎?
Q:從上兩點看起來,美國因為智慧財產權實施之後的對外獲利一定很多了喔?
A:感覺上應該是吧,從世界首富排行應該可以看的出來
Q:哇!都上世界首富排行了,這樣的合理利潤會不會太過合理了點?所謂的智慧財產獲利也該有個程度吧?
A:嗯?去跟資本家說,法條不是我定的
Q:那麼相關的法律條文是資本家可以決定的嗎?
A:這,理論上不是,但實際上好像是這樣
Q:請說明所謂的理論上與實際上是怎麼一回事
A:理論上法律制定各國不同,以我國為例簡單說明的話,必須先經過立法委員或相關單位提案並表決三讀通過,之後再由總統宣布實施,應該是跟資本家無關
不過實際上,資本家可以運用手上的資本透過各種管道關係來運作,通過提案甚至通過能讓自己獲利增加的各種法條
Q:那消費者怎麼辦呢?我覺得有些產品的獲利過高了,我能怎麼辦?
A:消費者也有消費者保護法,能有什麼用我就不知道了,覺得產品太貴的話可以拒買,但是用盜版就違法了
Q:可是違法也不是我的本意啊,要是像前面說的這樣,法院都等於他開的了,我能怎辦?
A:個人也可以透過多人連署來提案立法,不過門檻和難度都很高,個人和組織對抗的話,就算贏的了一時也很難贏全部,所以最好的方法是能組成另一個組織,像是集體罷用或拒買之類的團體
Q:有用嗎?
A:還蠻有用的,不過前提是人要夠多,像前陣子大陸網民們就讓很多大公司差點嚇死了
Q:最後一個問題,那你覺得智慧財產的保護是有道理的嗎?為什麼
A:一半YES,一半NO.
要了解所謂的智慧絕對不是指個人的IQ或智力之類的東西,不是上天給特定人的天賦,和外貌或體能不同
智慧是個人經過學習各種知識,之後才產生出來的結晶,除了個人的能力之外,重要的是外在的養成環境
如果今天在荒島漂流的是愛因斯坦的話,那相對論還生的出來嗎?
要是莫札特和巴哈生在非洲原始部落,那音樂教室裡掛的照片還會是他們嗎?
當然不是每個人都能隨便取代愛因斯坦或是巴哈的位置,但要知道我們都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今天要是給了智慧財產權過多的保護,講難聽點,等於是個人利用整個文化資源來圖利自己
嚴重的話甚至會阻礙整個科技文化的進步,所以保護必須有限度,因次答案一半YES,一半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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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這些,當然不是用來當作盜版的藉口
不過當看到有些人自命清高的拿智慧財產來說嘴時
還是希望大家能先搞清楚狀況再來評斷是非
如果您對我的照片有興趣的話,就請多逛逛我的相簿吧
http://www.flickr.com/photos/8884105@N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