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也花了超過 10000 元在美國 iTunes Store 上
主要是下載音樂、Music Video,偶爾一點電視節目和電影
我想主要是跟大家對音樂的喜好類型和程度有關
如果你只聽華語歌曲,那的確是很少會有什麼好歌值得專程去買一張 CD
(今年我只買了盧廣仲)
KKBOX 的音質真的也不佳
但是如果你也喜歡聽國外的音樂
iTunes Store 真的有很多你從來沒聽過的好歌
台灣的唱片業太小了
唱片行賣的國外 CD 大概就是一些唱片公司「覺得」符合台灣人胃口的音樂
但是其實還有好多很少人知道的好團、很棒的歌手
iTunes 的品質還不錯
大多數都是 128 kbps 也有一些是 256 kbps 的
一首歌也不過 0.99 USD
有很多還是沒有 DRM 機制保護的自由歌曲
我會買CD
雖然 我之前也用過MD 現在改用MP3 因為MD要轉換很麻煩...
如果現在連CD都不買了 以後會有唱片公司?
會有音樂?
我現在聽到好聽的歌 還是會買 只是少買
但是有些歌手就真的不知道唱片公司錢還真多 ...
(不便指名喔)
隨便唱都還可以發...
而且下載MP3 搞不好會有木馬之類的問題
再說 我覺得mp3 給我的感覺就是我一按刪除鑑 他就不見了
如果是找很久的歌呢?
買了CD 要怎麼轉成MP3 隨便 不是嗎?
不過 希望CD不要再貴了
我情願唱片用得很陽春 也不要你用得很華麗 然後 又一直改版
我想現在的人 不買CD 唱片公司也要付一些責任
有些人是會買CD的 但是唱片一直改版 先買的人就會覺得自己像白癡
接著下一張就會慢點買...
但是慢點買 就不會想買了
因為打歌期過了咩 也聽膩了...
(以上是小弟的拙見了)
對於kkbox的狀況也很了解, 因為當時算是競爭對手
業者選擇wma的原因單純只是因為可以加DRM罷了
但如同大家所說的, DRM雖然能保護音樂, 但也造就了很多門檻~
不論是授權次數, 還是舊款MP3 PLAYER的無法播放等等問題
像我們這類的下載業者, 為什麼活不下去的原因我大致上舉出幾個
1. 唱片公司每年要收取相當高的授權金, 一年都是好幾千萬, 你知道業者一年得賣多少首歌才能追平授權金嗎?
2. 定價部分完全得遵照唱片公司的合約訂價, 而且每家的約都不同, 不是我們想賣貴
3. 並不是所有歌曲我們都能馬上取得下載授權約, 唱片公司我只能說很可笑, 希望我們替她們賣歌, 可是又怕我們賣太好打擊到她們的CD市場..所以方法就是..等新歌在CD傳統市場賣的差不多了才讓我們賣!!
盜版的當天都出來了, 那我們不就是等死而已嗎!!
4. 頻寬跟機器成本高, 除了授權金, 還有數位轉檔合約金, FTP傳輸費用, 海外硬碟寄送..都得由業者承擔
我個人經歷過這家公司準備成立到倒閉, 心情也從興奮到無奈
至於大家常常拿APPLE ITUnes來比較, 但是大家可能不知道一件事情, 就是APPLE每賣出一首歌, 就是賠一次錢, 那為什麼他還笨笨的要賣呢??不是虧本嗎~~原因就在於..APPLE是靠硬體銷售量將這些成本拉回來
主要的虧損都是由IPOD補足
但是其他業者有這麼幸運嗎??答案是沒有...所以不只是台灣, 其他當初有加入MS線上音樂SHOP的幾家公司, 也都相繼關閉了
其實我個人是願意花30~35塊買一首我想聽的歌, 可惜在台灣, 即便有這樣的合法公司, 我還是下載不到我要的, 因為很多歌又牽扯到地區性版權的問題...所以不准販賣....
總之...很多無奈啦....
https://jin.tw
他們也不是真的在意著作權....真的懂得抓歌的人還是會抓
只是大部分(尤其是>21歲,出社會)的美國人,寧可花錢馬上可以買到想聽的歌
也不願意花時間去"抓"去"破解"............
音樂對他們來說是一種收藏,就像我們買漫畫的感覺一樣(很多漫畫有得抓,但直接買的人還是很多,爽度不同

美國人不存錢....貸款還爽歪歪說自己有好多現金

常常看到那種五十幾歲的人在超市結帳就順手買個五十塊iTune卡的
還有美國學生對電腦專注度真的比台灣差太多了.......他們可能matlab C++很強
卻不知什麼是FTP,BT.......
每週的上網時間大概沒有我的十分之一

上pub, gym, 看球賽的時間大概跟我上網的時間差不多

再加上美國小孩跟爸媽疏遠......不會教也不會幫忙抓歌......上一代的人跟本不懂電腦
iTune在美國就賣瘋了........
國外很多人在討論新一代的小孩,
生長在 P2P 的年代,
可能根本不知道音樂是要花錢的。
看到各位的回覆,果然如此。
請各位想想,
各位會花錢去電影院看電影嗎?
會花錢去看電影的是白痴,
網路上抓就有了,
還有「高清」配字幕哩!
是吧?
會花錢去看「海角七號」嗎?
那更是白痴中的白痴了。
花錢去看國片,畫質、錄音都不如好萊塢電影!
那種次等片,去抓就好啦~~
但是事實是如此嗎?
我在網路上看到很多人,
自動自發在網路上提供「假的」海角七號檔案,
想減少海角七號被盜版的機會。
原因為何?
我猜想,是因為多了一份「認同感」吧?
能打動妳我的心的好東西,是值得花錢去買的。
同時也鼓勵作者繼續創作下去。
不過我也認為,現在許多專輯根本是不值得購買的垃圾。
但是這種東西,我既然不願意花錢買,就也不願意浪費我的時間去抓。
抓回來還得整理,很麻煩。
我不想進入前面幾篇討論「品質 vs 價格」的無限迴圈。
至少到目前為止,現有的商業模式仍是唯一可行的互利共存模式,
這模式也許不是對創作者、消費者最好,但是我也沒看到其他明顯更好的方式。
在我看來,iTunes Music Store 的模式,至少是一種有潛力的新模式。
他讓消費者可以「選擇」,所有的歌都可以試聽 30 秒,喜歡了再買,一首30塊台幣左右。
同時也有不同搭售方案,有些歌不能單買,得整張 CD 購買。
這種限制被罵得很慘,但亦提供了唱片廠商一種促銷或搭售的方式。
對消費者來說呢?iTMS提供了絕對的方便性。超級適合網路時代的衝動行購買行為。
如果我突然對某種類型的音樂有興趣,直接在 iTMS 上面選購,
下載只需要 10 秒鐘,歌名等 ID3 Tag 都打好了,
還有高解析度的 album art。
舉例來說,最近開始聽 rock,
我可以幾個小時內把多數過去三十年的 best 100 rock song 都可以試聽過,
並購買了 50 首我喜歡聽的。
不需要去改歌名亂碼、不用自己抓 album art、不用龜毛的把 ID3 tag 編輯到一致。
為了這種方便性,我願意花錢買 MP3。
http://www.mike-chen.net
http://www.flickr.com/photos/totaleclip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