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帳號??某科技大學的某位學生要注意...

ya19881217 wrote:
這件事就到此為止
對方已經承認錯誤並把帳號歸還

也不該再深究 撤銷追查

也讓犯錯的人有改過的機會


嗯?
詳情是??

可否稍微說明一下...

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弟子規 http://www.bfnn.org/book/books2/1722.htm
怎麼就這樣結束了?
竊盜....不是公訴嗎?
還是說駭到的不算?

請樓主為了大家說明一下吧
除夕當天去警局 警方說
還是需要有實質證據

本來今早要向露天拍賣申請登陸IP資訊
雖然登陸IP自己可以看 但還是要證據要向露天官方調
有個實質物證才會開始偵查

今早收到對方的道歉信 申請證據就告一段落

由於沒有像露天去調物證&我也說算了 警方也不能起訴
你這麼簡單就放過對方唷

說不定你只是他眾多被害人中的一個

而且是你有主動去查,其它被害人說不定懶的麻煩沒去查

他今天敢盜,就不要怕被抓被告

像你這樣連對方有沒有前科啦,等等的都不了解

簡簡單單就放過他,他就抱著僥倖的心理一定還會再犯

只是下一個受害者不知又是誰了.........
樓主的原諒,有好有壞
但~
辜息可以養奸
縱容只是讓下一個人更痛苦
姑息養奸+1

之前我更慘

奇摩帳號被盜

還是星期六早上

星期六跟星期天奇摩客服沒上班(應該是挑好時間的)

用我的帳號賣盜版鞋...PO了100多雙

害我差點損失5000多的拍賣費用

只好自己用另一個帳號標下我被盜用的帳號

然後給負評並在評價寫上被盜用的事警告他人

也試著問與答留言警告他人...但馬上被刪

星期一打了快20通才打通客服幫我停掉帳號!!!!!
請勿姑息養奸
說不定已經有許多受害者跟您一樣
支持大大站出來
揭發這種壞人
我也認為 不要輕易放過他........

至少得給他一點教訓吧.....

這樣根本不痛不癢.............
感覺上就是虎頭蛇尾

連續劇變成單元劇

無聊
其他的網兄說的對,請別讓你的好心原諒,換成增加下一堆的受害者。

之前我也被捲到這種案子,但是換成我是買到贓物的(雖然有充分的證據),還是花了許多時間跑警局法院外,而且還經歷了許多警察局的黑暗陷阱。

一個開色情網站的站長,稱說他的hinet點數被來自大陸某IP盜走,而且這次案件還是第二次了..,然後承辦的警察是他的親戚(感覺為人滿口髒話,一直直稱我們是罪犯,私底下也與那個站長互動太高),整個感覺就是光明正大的騙局;甚至還獅子大開口要大筆和解金來撫慰他這幾個月來因為損失了5000元而造成他仍舊失業無心工作(聽說他本來就開色情網站了,開色情網站居然還這麼容易被盜hinet帳號...)。ps.那位員警一直對我們稱呼罪犯,必且一直打擊我們所提供的證據是幽靈抗辯(因為證據也來自某大陸網站上的交易紀錄),感覺想在心理上就對我們下極大的壓力了。

然後那位員警錄口供時,我對他寫的供詞多處有意見,多處小地方希望他能修改成我的原意,他就跟我說,我在玩他是吧,那他也要好好玩我了,原本口供已經結束了,他還故意加錄,問一些就算我手上有一些購買證據在手,我覺得很難回答的問題。

其中更大的陷阱是,連警局中,專辦和解的人都勸我們(我們這些可憐的受害者也不少人)認罪協商,並且完全不照我們所提供的和解內容,自己在和解書上亂寫一堆對我們很不利的胡亂認罪說詞,還說和解就沒事了。其實當時被控告的罪名中有詐欺罪,屬刑事案件,和解只能解民事案件,刑事案件還是會有刑責等。

好在當時我們有一直電話諮詢以前大學讀法律系的朋友,而且判案的法官也頗英明,還當庭訓斥那個站長獅子大開口,而且我們也是因為有購買證據而判無罪。但是聽說之前也是有一堆可憐的學生;我相信他們也是跟我們一樣都是無辜的受害者罷了,被這些人用相同的手法認罪協商(可能當時這些年輕的學生的家長都是老一輩的,一直以為只要和解沒事就好了。),然後還被判刑,在年輕的一生中就留下了可惜的汙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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