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沒有辦法再低?
二、有沒有辦法比XX報的還低?
三、給我最便宜的價格
請問這部分算是客人沒指定要原廠盒裝嗎?
說實話.
出貨單.報價單上的i3-2100
客人拿報的也是i3-2100
有啥錯誤?
照報價單及出貨單..甚至發票..
無法證明當初出貨時有告知"原廠盒裝"..
充其量道義問題..
法律上到底告不告的成?
那就靜觀其變吧!!
如果使用者有指定..
我不要什麼品牌之類的..還是等等等地不要
那再給她這樣的東西..實在是不合理
但是照報價單及出貨單看來..
店家本身自己自制力不夠...
但是要搞到詐欺..有困難吧...
貨當場點交..也都帶回家..
簽名取貨代表沒問題..
若聰明一點的店家..
打死不承認是他出貨的..
那怎處理?
另外..如果客戶有說出"有辦法更便宜"之類的類似的話..
會不會對判決有所影響?
另外..法官看到一堆網友給予"敲詐"的說法..
會不會判決又有影響?
靜觀其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