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直接統整在下面一併回覆,請見諒。
1. 操作手法:
開篇我就說了,要比較?可以,請找同期的機器來比。
請注意,我完全贊成比較!但是只有立基點相同的比較,比出來的結果才有說服力。
就跟我之前寫過的 500 萬相素手機的比較文,立基點就是大家的條件都是剛上市不久、解析度為五百萬相素、全部都用各家的自動模式拍攝。有做過實驗的人應該都知道,實驗中有些因素是必需要受到限制的。
2. iPhone 的瀏覽器效能:
整篇之中我應該沒有否定過 iPhone 的瀏覽器效能。
至於有伙伴質疑我怎麼不自己比一比,很簡單,因為我手邊沒這三台手機。
本串中我也回覆過,只要台灣有官方版本上市,我一定會搜集三個系統的新機來跟 iPhone 比看看網頁執行速度。
3. Jobs 的市場操作與策略:
整篇文中,我並未質疑 Jobs 的市場操作與策略,今天此篇的用意只是反應「Jobs 拿它廠牌舊機的效能,來彰顯自家新機的快速」這個事實而已。至於提到 Apple 在 iPhone 3G 上所進行的商業操作策略,我不能說這個意見不對,但是明顯的跟本主題沒有關係。
4. 強者不需要靠打壓別人、凸顯他人的缺失來彰顯自己的強:
這是本串主題的核心價值。
一個強勢的產品,自然有市場銷售量、消費者口碑與市場佔有率去彰顯它的地位。
iPhone 從一代到今,一直都是一個強勢產品,這是整個業界與消費者圈都默認的一個事實。既然如此,我便十分不能理解 Jobs 拿它牌舊機來凸顯自家二代新機的想法。因為唯有弱者,才需要靠著不平衡的比較、或者以它之短,彰吾之長的舉動來凸顯自己的地位。Jobs 這個順水推舟拿來比一比的舉動,很明顯不是一個強勢品牌與產品該有的行為。
以上四點想法,綜整回覆
謝謝多方意見指教,我獲益良多。
生平最恨只有一張嘴,而毫無半分建樹的人!
PERON wrote:
持反面意見的人很多,...(恕刪)
依照您的四大項,我們再來檢視檢視
1.找同期的機器來比,還不如以相近世代,耳熟能詳,銷售量名列前茅的來相比
這一點Jobs做到了吧!還在那邊說明立足點的平等,我想在您在行銷上就已經慘敗了
2."有伙伴質疑我怎麼不自己比一比,很簡單,因為我手邊沒這三台手機。
只要台灣有官方版本上市,我一定會搜集三個系統的新機來跟 iPhone 比看看網頁執行速度。"
假使讓您測試過了,實際的狀況確實是Iphone勝出,你是不是要PO個聲明自己無知的道歉文?
3."今天此篇的用意只是反應「Jobs 拿它廠牌舊機的效能,來彰顯自家新機的快速」這個事實"
哪一家電子3C大廠商不是這樣做比較的?請你說明看看,難道他要拿新的iphone跟其他手機大廠會在一年後出的手機做比較嗎?你這邏輯明顯的只是要合乎你想凸顯的無特別意義的事實,事實是iphone的效能快,而不是在凸顯其他手機的爛,潛在族群的分眾市場你根本搞不清楚,原來會買的一定會買原來觀望的會因其實際的比較而增加購買慾望,討厭的也會因為如此的比較增加對其正面的印象
4."強者不需要靠打壓別人、凸顯他人的缺失來彰顯自己的強:這是本串主題的核心價值。"
你的思維真的還蠻古老的,商場如戰場,向您如此溫和的手法,在市場上的表現一定會淪落到消失的命運
打壓別人?哪裡打壓了?是壓在那個地方?我想對於消費者而言,你說的打壓是看不到的
你的核心價值的邏輯在哪裡?請您告訴大家,正是因為是強者,這樣的行銷手法才是強者會有的作風
強勢品牌的建立,必定是強勢作風開始營造氣氛,營造輝煌的銷售,營造物超所值的印象
那最後在請您告訴我,您認不認同APPLE是一個強勢品牌?假如您認同,你的開版就完全無意義!
假如您不認同,你只是為了反對看到你所認為的強者打壓弱者的行銷行為而引起討論,也是完全無意義!
最後再強調一次,Jobs為什麼會是Jobs,不是你我這類一般的人類可以瞭解的!
人人都該謙虛一點,往物事正確有助益的方面看,而不是看到自己自以為是的那一面
您才會成長,假如您聰明,這篇討論可以到此為止,免得您又被大家群起攻擊,自己顏面盡失!
一個產品為何會造成世界轟動
當然是能跟其它產品做benchmark
而且在某一個別家做不到的規格上明顯勝出
一代iphone就是贏在它比人薄
觸碰螢幕比人大再加上一堆很炫的手指操作功能
但在規格上並不是最好的
可是因為有前面的因素 它就很夯
相對來說
二代iphone在外型上並無新意
只能拿新規格來做宣傳
但規格又不是最強
只能跟一年前的機子來做比較
比不上別人的東西就不要拿出來了啦
總之
小弟覺得Jobs這次就是在沒有什麼新的突破下
硬是端二代iphone出來賣
目的是什麼
當然就是因為一代的銷售量一直下滑
會影響到整個 Apple 的企業形象
所以二代 iphone 主打的是什麼呢
這次 WWDC 的主要目標是什麼呢
就是.........價格
看來看去就只有價格跟22個國家同步上市這兩點比較吸引人
(但是台灣確沒在名單之中:X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