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rdiX 全能TYPE-C 充電/傳輸 套裝組」讓 Apple Macbook PRO 也可讀取USB隨身碟與其他週邊

sunny son wrote:
不一樣是指下半段,你說官方的線很貴,因為那是thunderbolt 3的線 ,而你推薦的只是普通usb type-c的線,兩者是不同層次的東西,價錢當然不一樣 ,type-c 其實也是usb的一樣 所以本來就不會太貴。



幻象兩千很強,但是台灣在一般用途上也自己做了很多IDF,特別當你需要很多戰機又沒有很凱時。

thunderbolt的線很強,但推薦在一般用途上也可以用usb type-c的線,特別當你需要很多線又沒有很多預算時。

我不是蘋果用戶不太懂之間的差異,很容易理解高低配很正常的配置策略。
kiralara wrote:



幻象兩千很強,...(恕刪)
你說的沒錯,不過看來你是沒理解整個貼的上文下理,我並沒有說type-c有什麼可題,
我只是解釋某一樓說樓主是業配文,而且拿thunderbolts 3比較的原因。


因為樓主說看到官網的的線覺得很貴,要5000多然後發現到他這個產品只要400多,覺得很化算,然後把兩樣不同性質的東西作出價錢比較。
哈...好像 MAC人都有股風範,

不見得會看重點,只會覺得為什麼蘋果要賣那麼貴...



雖然小弟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在使用MAC了

充電/傳輸那都只是工具而已,

符不符合自己預算與需求才是重點,



我要強調這yardiX 全能TYPE-C (Thunderbolt 3 在 USB Type-C 的基礎上提供更快的資料傳輸速度,作為區隔,Thunderbolt 3 的連接埠和接頭將標有閃電標誌 )



說到~家裡買的第一台PC應該近35 年.......有機會大家來玩一下接龍!
還不如等第三方授權線C91 C轉L,這個集成度還比之前C52原廠C轉L還更好,這線更新馬上就GG了,之錢貴的那個原廠C轉L是3.1,現在降價的是閹割版3.0反正又沒差你們又不知道,降價後一開始還有標3.0現在拿掉了3.0標示了,反正我買的是3.1的在X還沒賣就先買了才68rmb,蘋果貴不是正常嗎畢竟配件廠
「yardiX 全能TYPE-C 充電/傳輸 套裝組」讓 Apple Macbook PRO 也可讀取USB隨身碟與其他週邊

...雖然它有標示閃電圖樣,

但實際是否真能支持Thunderbolt3 我覺得不是重點,

因為我原本的USB隨身碟與其他週邊 能否傳輸速率5GB/s 的USB3.0 還是一個問題,

既然無法實現 Thunderbolt3 40GB/s 雙向同步速率,

有需要花到那樣的錢嗎?




首先 質疑的人不見得是什麼APPLE愛好者
USB typeC不是只有APPLE有
Thunderbolt3也不是只有APPLE有
推薦的組合包除了轉lightening,其他都不是蘋果使用者才用的到

若是用幻想兩千和IDF作比喻
你說高低配置 我也理解 我也覺得有道理
但是
如果有人說幻想兩千賣太貴了
IDF只要不到半價
你也不會認同吧?

轉接頭需不需要支援thunderbolt3是看個人需求
但是講thunderbolt3的原廠線太貴
所以我買USBtypeC線材
怎麼想都很奇怪

另外
thunderbolt3不是USBtypeC的進階版
甚至不是USB
她只是用同樣的接頭
規範發起的單位根本不一樣啊
中間的差異差不多跟CD和DVD一樣
長相一樣 但是內容、定義、功能都不一樣


--
業配沒有關係
我覺得廠商來介紹自己商品也不是壞事
但是不要強詞奪理好嗎?
只要把文案內容改一改
改成"只是想要轉接現有USB裝置,又不想買貴鬆鬆的thunderbolt3"
這樣不就解套了?

何況你內文比較的所謂"原廠轉接頭" 什麼5000多塊的
belkin不是APPLE原廠商品
另外兩個APPLE的原廠轉接品根本有包含轉換晶片的VGA轉接或是HDMI轉接
你類比的商品真的很有問題...
看來大大您還是完全不懂,

不曉得您有沒有 MACBOOK PRO ?

有把標題跟內容再仔細詳讀嗎?

同名男子 wrote:
看來大大還您是完全不...(恕刪)

老實說,我也認同他的講法,還不懂這篇業配文文章結構問題在那是你吧,業配不是問題,但不要把兩種不一樣東西的會錢做對比。這樣會誤導消費者。ps.我有macbook pro 

sunny son wrote:
你說的沒錯,不過看來你是沒理解整個貼的上文下理,我並沒有說type-c有什麼可題,
我只是解釋某一樓說樓主是業配文,而且拿thunderbolts 3比較的原因。


因為樓主說看到官網的的線覺得很貴,要5000多然後發現到他這個產品只要400多,覺得很化算,然後把兩樣不同性質的東西作出價錢比較。


你不是我,怎麼會知道我有沒有理解整個帖的上文下理,

就像我也不知道樓主到底是不是業務配合,所以我不會來出來講,也不會腦補這一塊。

不過我倒是知道 貼 跟 帖 這兩個字有何不同。

法律也沒有規定不能拿5000元跟400元的東西比較啊!

業務配合本來是一個中性的詞,

如果有人不喜歡業配,那麼請問在上01時有用膠帶把廣告貼好貼滿嗎?

PS: 某些 與 有人 沒有特定指誰,請勿對號入座。



windsoul0312 wrote:
首先 質疑的人不見...(恕刪)


是謝謝你的補充

我覺得樓主說的沒錯,會覺得奇怪是你自己的事。

每個人都有自己想法,基本上沒有造假就可以了。

當然你也可以表達你的觀點,你可以不認同樓主觀點,我也可以不認同你的說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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