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 Back to School 專案退款好久

wally0821 wrote:
請問我退款等了一個半...(恕刪)


超過兩個月的話再打電話去問問~
我這禮拜一寄過去,到現在都沒有收到Apple的通知信件,這樣正常嗎?
kuan615 wrote:
去年幫家人買了一台MB,退款還要我繳稅比較讓我耿耿於懷,明明就是我先給他的錢,等他退回給我卻要我繳稅.... 想不通.... 今年又要繳一次稅了,因為今年又買一台MBP.......(恕刪)


Rebate的真正意義並不是蘋果把買蘋果商品(iPod)的錢「退」給你。而是蘋果給你的「佣金」。所以實際上並不是蘋果送你贈品,買家事實上還是買了Mac + iPod,只是蘋果會給你一筆回扣

這筆錢實際上不是你買東西的那一筆錢,要叫蘋果把錢吐出來,當然是得等了。另外,這筆錢會被國稅局視為是你的「收入」,所以隔年你要繳稅。

有關於REBATE,申請APPLE是我第二次申請了。第一次是申請羅技的,等了一個多月,之間有些問題發生,但還是順利收到錢了。

關於這次REBATE申請,不得不給APLLE掌聲鼓勵,第一次買MACBOOK,9/13下手,9/20就收到REBATE支票了,真是退錢不手軟。超欣賞的啦~~

不知有人退款很久的情況是為什麼,但發生在我身上只是一個月,只有我幸運嗎?
powerscott wrote:
Apple回贈給你的是產品的未稅金額

稅金部分已經被台灣政府吃到5%
廣告寫的是 買Macbook送iPod 然後還要扣稅,花比較高價錢拿到的還是舊款還要被扣稅?我認為就是不實廣告。

要不是存心不良,怎會被台灣政府扣5%稅金?因為一開始就想用「佣金」的方式來回饋,但是廣告沒說清楚阿!等到看了廣告心動,下訂後才說我在說明文件中有「很小一行字」有講喔!

搞這種把戲,遇到不滿的消費者,就是會有現在的狀況,被三不五時提出來說。

別在替蘋果說項了

行之有年的「回餽金」活動,不管是不是國際性活動,要在第一時間廣告中說清楚狀況,反正廣告中沒說清楚,就有點「欺騙」嫌疑。
powerscott wrote:
至於您詢問得價差問題

其實在新版本回饋申請說寫的非常清楚

他會以你購買日期做分介點

在將價錢回饋金額比較高
這點更不對了,既然廣告給人的印象是「送iPod」,有價差就不對,什麼時候買就該回饋同樣的價錢,那有買高回饋低的?

一家「大」公司,耍「小」方法,很 LOW。
◎幾天前有隻蛙呱呱呱(註:應是蛤蟆),吵,沒想到幾天後巷口有隻蛙乾,被車輾過死狀淒慘 ◎處世格言:「人不要臉,連鬼都怕」
Wizarddaniel wrote:
這點更不對了,既然廣告給人的印象是「送iPod」,有價差就不對,什麼時候買就該回饋同樣的價錢,那有買高回饋低的?

我去年也有用教育專案買imac,配上的是舊款未降價的ipod classic,
但是就算退款前新品就推出,他們還是退我「購買價格扣5%」給我,沒有買高回饋低的狀況。

這個活動行之有年,廣告用語的問題也是每年都被討論,
如果認為他們有詐騙之嫌你可以訴諸法律途徑,
這種大公司用的一字一句都會經過法律顧問的過濾,要讓你抓到把柄很難,
再者,在公眾場合說當事人有詐騙行為,也可能涉及毀謗罪。

有過商業行為的都應該知道,行銷就是一種合法的詐騙,
就某方面來說,他的確是「有條件的」送了你一台iPod,
你要接受他的條件,你就從這場詐騙中獲利與被獲利,這是你情我願。
AFI0042 wrote:
有過商業行為的都應該知道,行銷就是一種合法的詐騙,..(恕刪)


除了政府抽人民的所得稅之外,這世界上沒有「合法的詐騙」這回事。行銷是一種勸服改變態度和行為的方法,但不是詐騙,而是「善傳真實」(Truth well told)。重點還是「真實」。

Apple真的要送iPod,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在交易過程中作為「贈品」送給消費者。Apple真的要回饋學生,最有用的方法那就是直接降價。而不是叫學生必須付出電腦+iPod的錢,然後等上數週拿到一筆回扣。而且這筆回扣還必須繳稅。

過去很多消費者事後才知道這筆退款叫做「回扣」,而且被認列為個人「所得」,還要繳一筆稅。這樣有Truth well told嗎?我不認為如此。

Rebate在國外行之有年,國外消費者認知很清楚,但是在台灣這樣的作法少見,廠商在廣告宣傳上本來就應該要特別注意。而非讓消費者全盤接受。
嗯...抱歉,這只是文案人習慣的造句遊戲,其實意思就差不多是那樣。
老實說參與過幾場「成功的行銷」去包裝「不成功的商品」,
有時候還真的是不知道該怎麼看待自己這種非良心的行為。

另外,我同樣質疑MAC的廣告用語,但上面說的只是在勸解覺得自己吃虧的版友抱怨無用而已,
請別誤會。

意思就是,我們都拿蘋果沒輒,不然就拒絕購買,等他們反省自然會改變做法。
Wizarddaniel wrote:
蘋果還會玩一個很賤的...(恕刪)


大家不用這麼激動啦!
新的申請書上面寫的很清楚.



所以先別急著罵啦!如果真的吃錢就到消基會申訴囉 XD!


AFI0042 wrote:
在公眾場合說當事人有詐騙行為,也可能涉及毀謗罪
你這種說法是想讓我心生恐懼?然後噤聲?!蘋果的措詞會小心,我就不小心嗎?我也很小心「措詞」,而且我還可以讓人知道我的心聲。為了怕大公司來告,所以不要說?「毀謗」指的是「不實的事」,只要我說的是「事實」,蘋果告不了我!萬一蘋果真的告,又敗訴,那很難看哩!說老實話,我所說的,是蘋果真的做過的事,拿這種事告消費者,恐怕負面新聞會更傷害蘋果公司。

而且蘋果公司這種作法是可受公評的事,告消費者,不見得會成立。

蘋果今年所做的說明,去年並沒有做,所以我的不滿可以想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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