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詐騙] 會上YAHOO與露天拍賣 買蘋果的買家注意此人


hoyoboy wrote:



我們有警告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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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嗆我說: 如果你要告我的話, 那我也將錢匯還給你 到時這就不構成詐欺了 喔 而且我還可以反告你誣告 因為詐騙是惡意聯絡不到人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還會跟你聯絡嗎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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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這就是你無知了.....

基本上由於這段時間他沒有履行合約....已經可以以詐欺罪起訴了......

就算後來他還給你錢.....他也不能告你誣告......

因為這是這正常的懷疑.....

之前我也被騙過一萬五千.....幸好當晚就凍結帳戶....錢全部退回......

你去報案時....警察都會嚇你說.....告不成會變誣告唷.....

不要理他....只要你有證據....就放心的告吧....

就算告不成....也不會變誣告,........

除非你告別人的理由讓一般人都覺得像是在誣告....
===========================愛騎車減肥的呆呆
告他吧,就當作是在幫 他 ,也在幫別人,同時也幫自已。
你可以向警方報案,告他詐欺或是侵占,他如果還是耍嘴皮子,順便把留言或錄音一併交給檢方

他如果強調你告他之後,他立刻還你錢,然後說要告你誣告,你在加告他一條恐嚇,或是也告她誣告

請注意你的證據越齊全越好,是詐欺或是侵占全看檢方認定。
如果我沒記錯,誣告罪要成立的話要看「犯意」吧!你是受害者耶,他要告你誣告是告不成的吧?
把網路通聯記錄, mail往來內容,
匯款資料統統印出來,
直接去報案就對了,
誣告??
沒有銀貨兩訖就已經構成詐欺,
他要告你??
你也可以跟他提出精神賠償,
花錢花時間沒看到東西,
還要去警察局甚至上法院,
這些都是可以要求賠償的喔.

要搞到這種程度, 那就斤斤計較吧,
Y拍不管你, 那就找納稅人養的褓姆幫忙囉.
放任這種人, 只會讓更多人受騙.
araie wrote:
你也可以跟他提出精神賠償,
花錢花時間沒看到東西,
還要去警察局甚至上法院,
這些都是可以要求賠償的喔....(恕刪)

如果要求民事賠償,在刑事訴訟期間,要請檢察官一併送件
法院就會一併受理
否則等到刑事判決出來(很快,這種小案大概開一庭就解決了),
要再進行民事訴訟就要繳一筆訴訟費喔

還有這種人不用跟他和解,
讓他一輩子背負詐欺前科
這樣他還可以繼續在露天賣東西喔.....沒辦法制止他嗎.....防止更多人上當阿,.......看那些人還準備跟他買東西...看了真擔心阿
這種人真的很可惡啦 我以前也被騙過 YAHOO收錢沒做好
enio148 wrote:
http://goo...(恕刪)


他說可以面交....
我倒是有一計, 引他出來.
看有沒有人要標下來跟他約面交, 其他受害的三人就請跟警察一起去面交吧.
刑法第三三九條詐欺罪,是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之。所以網拍不交貨,以構成詐欺罪。至於侵占罪,需以自己先持有他人之物為前提,就是合法占有(所有權屬他人)後,心生貪念意圖占為己有(變戰有為所有)。

大大擔心的第一六九條誣告罪,是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懲戒專指公務員),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大大先受詐騙在先,所以提告合理。至於他辯解只是遲緩交貨,那是他在刑事訴訟程序上的抗辯無罪理由,讓他去跟檢察官或法官說就好,你不用信他。至於他跟警察這樣說也沒用,只是做為筆錄記載部分,至於筆錄採為證據與否由法官心證決定。

法官會衡量對方三個月素無交貨之意,且同一詐騙手段又再行使,抗辯似不會予以採信。

如果可以直接向法院地檢署提出告訴,也不一定要跑派出所,而且程序上比較快。如果你提出告訴後,記得要向雅虎寄存證信函,其實網拍沒有民法契約相符之類型,但是我個人認為應該在居間契約中增設網路拍賣,如果你覺得雅虎網拍服務不爽(雅虎始終稱自己是提供服務,所以沒有民法契約適用;可是服務幹嗎收錢?服務費嗎?那就是契約了啊!!),還是可以嚇嚇他,我自己沒有碰過所以沒機會在法律程序上玩玩雅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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