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克貓 wrote:
第一次買Apple的iPod Nano充電器組,七月中旬購買,使用不到五次,充電器壞了!!沒辦法,中簽王,就送修吧。到經銷站,銷售人員告知維修需要原發票!?
見鬼了,當初購買時也沒告知憑發票看保固,更沒想到Apple的產品這樣爛!!更更沒想到這家美商的售後服務更爛。我告知說發票確定是丟了!因我用刷卡,那我向銀行調出刷卡證明可以嗎?至少我可以提出是哪天在你這家店購買的!!經銷站和維修站告知不行。一定要用原發票!!...(恕刪)
有刷卡紀錄並不能表示送修這支就是當初買的. 刷卡紀錄並沒有產品序號. 有沒有可能這支已經過保, 版主又另外買一支來充當?
上網查序號並不能查出何時購買, 除非機子當初已經註冊過了. 上網只能查出何時製造. 倘若經銷商2年前就進的貨, 是沒有辦法知道是在這2年中何時賣出去的.
我記得週邊設備如果是和主機一起購買(在同一張發票上), 是可以享有主機的保固. 主機如果保3年, 週邊也跟著保3年. 若是分開買, 週邊是只有一年的.
Design is not just what it looks like and feels like. Design is how it works. -
拾夜 wrote:
因此,摟主比較不服氣的地方,
應該是店家只認定發票為購買證明,
而不接受銀行的信用卡消費紀錄吧~
Raymond Lui兄認為『 發票=保證卡』是常識,
想必平時,就有保留發票的習慣,
想請教一下Raymond Lui兄,
平時一般的該如何保存發票?
因為小弟的習慣與樓主相同,
發票一定是在對完獎之後,會丟棄的。
不清楚台灣發票是甚麼形式的印刷
不過我指的『發票』是泛指由店家發出,記錄該次銷售的文件
不論是 收據,還是 發票 ,還是 帳單
若遇上以熱感紙印刷的『發票』,我會複印一份或掃瞄一份存檔
即使沒有複印一份或掃瞄一份存檔,我翻查手上近三年前的熱感紙印刷的發票,還可以清楚辨識上面的資料。
如果該信用卡消費紀錄是有記錄該次銷售的物品或服務項目的話,我相信是會被接受為購買證明的
保留『發票』的原因有幾個
1) 保固用途
保固用途就是上面所說的購買證明
2) 對帳用途
若信用卡帳單與你的消費紀錄不符
『發票』是你向銀行提出抗議的最佳證明
3) 其他證明用途
例如:轉售時證明其為真品;證明該店家或店員答應了的特殊安排 (如 七天內有壞包換) 之類
Mac 和 iPod 主機都有序號
序號可供查核出廠日期,所以不需要『發票』也可以修
遺憾的是,附件並沒有此安排。
最後,樓主有否聯絡原購買店家?
一般使用電腦零售系統都會保存記錄一段時間,供查帳或其他用途。
原購買店家或許可以提供複印版本的購買證明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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