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dy the Grave wrote:個人面交程序: 約有...(恕刪) 樓主也是有約有攝影機的地方阿~而且手上也是有貨阿(只是顏色不對)~所以如果貨正確~檢查功能也正常~再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遇到這種和A買貨,賣貨給B,然後拿錢走人的騙子~還是一樣會被騙阿~除非你和騙子一起走人~把損失轉嫁給A(讓A賣貨沒錢拿)可是這樣就等於是買贓物,如果最後被警察找到,還是會被要求還給A阿~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只能預防A賣貨後拿不到錢而已買貨的B是無法預防的~
syntech wrote:沒有, 白色NB是另...(恕刪) 是嗎!我到合理的懷疑說那個小姐也是那個男的同夥哩!反正用這個手法她可以完全脫掉關係然後物品照樣保全還可以跟他同夥騙到樓主朋友的35000元甚麼事情都有可能到是樓主朋友要不要去看一下那位小姐的拍賣網頁還在不在(還是樓主朋友根本不知道這位小姐的拍賣網頁,那更難察覺了)
masakikosmo wrote:損失不用想也不用法律...(恕刪) 你怎知道這位小姐不是同夥呢?甚麼事情都有可能不要用肯定的口氣去說這位小姐不是同夥反正我想樓主的朋友也不知道這位小姐的拍賣網頁要去如何查知這位小姐的拍賣網頁下架了沒有
bruce768 wrote:為什麼我覺得唯一可能...(恕刪) 不會豐富你這樣的想法是很正確的甚麼事情都要合理的懷疑化用這種手法的話同夥也可以輕鬆的脫掉關係在那種狀況下沒多少人可以冷靜的判斷事情的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