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機的廠商有權利「鎖機」嗎?

對於購買來的物品或自已擁有的東西其實你並沒有絕對的物權,就像以為仟元鈔票不是你的就可以燒掉的,人對於自身的身體或物品並不是想怎麼做就一定可以的(吸毒、賣*)。雖然這電玩爭議很大,但是那麼久沒出事這一點來看,廠商好像站得住腳(在法律上)。
真奇怪樓主只是針對他的疑問提出問題來討論
一堆人在炮盜版是什麼意思看不懂
首先從刑法來看,破解他人防盜烤或加密系統這件事本身是有刑責的。
至於可否鎖機?其實現在大部分的主機開機都有使用者同意的程序,那裡面其實就有給予遊戲公司對特定違反使用規則的人做出「處置」,所以在你按同意時,就已經同意主機廠商有鎖機的權力了。
破解
刷機
改機
這一些名字都並不是合法的名詞

我是覺得
遊戲這種產業本來就是應該這樣
(各式的軟體都是)
大家都稿盜版~稿下載.....
請問做遊戲都喝西北風? 還是不關你的事?

非法就是非法......
在這裡打筆帳就會改變什麼?!

cape129 wrote:
最近想要買遊戲機,開...(恕刪)


單純改機犯法喔,之前有討論過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80&t=321977&p=1
方塊、廣場、SQUARE



我覺得台灣人最缺乏的就是將心比心 凡事多站在別人的立場想 台灣一定會更好


今天你是開發廠商 賺錢的頭路被別人盜走 你有何感想?

是你太落伍了XD

bluesystem wrote:
微軟什麼時候那麼進步...(恕刪)
簡單來講,沒錢就不要玩遊戲机。


會改机說沒怎樣都唬人的,鎖机最大目的是保護智慧財產權,
不然改了机又沒事,公平性在那?
樓主就是擺著要被炮的心態上來嘛?



專利法第九十一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權財產權者,處六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cape129 wrote:
我買回來的東西我就有全部的自主權


基本上這句話是根本性的觀念錯誤。

廠商賣你機器的時候,必定有書面契約說明你的法律權力與權利,

你付費是買這些權力權利

現在你付費了,代表你認可廠商開出來的條件,

也認可這些條件跟你付的錢有對價關係(說白一點,就是你也同意這些條件就值這些錢),

所以契約成立。

你想改機、搞設計圖,那是超出原有契約範圍的事情,

就請你另外聯絡廠商,談權利金。

你不願意找原廠處理(雖然他理你的機會也不大),卻自己跑去改機,連上網路,

原廠為何應該要對你的機器正常運作負責任?

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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