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lawchain.tw/questions/689/%E8%A2%AB%E7%BD%B5%E6%AD%BB%E5%85%A8%E5%AE%B6%E8%B7%9F%E5%AD%A4%E5%85%92%E8%83%BD%E6%8F%90%E5%91%8A%E5%97%8E有人問過類似的情況,你也可以上網問問其他律師的看法
首先,對方真的有去警察局報案的話,你會先收到通知你到警察局做筆錄的通知書,然後等一陣子後會收到傳票,檢察官叫你去偵察庭解釋原因,若有起訴就是到法院囉。若檢察官沒有起訴的話,你至少有一半以上的機會會沒事情,因為還要看對方會不會提出救濟「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