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ettoday.com/2005/11/05/122-1865771.htm
基市議會通過民宅禁設基地台 交部:牴觸法律不可能通過
2005/11/05 13:07
記者呂國寶/基隆報導
基地台的問題在全台不斷引發抗爭,而基隆市議會昨天審議通過,禁止在民宅頂樓架設基地台,只允許公有建築物設基地台。這項條例雖然讓民眾大聲叫好,但交通部表示,這項立法不但可能牴觸中央法律,而且影響面太大,恐怕不會通過。
基隆市議會決議,民宅或集合式的住宅頂樓未來將不能架設基地台,只有公有建築物的屋頂可以架設,而且基地台天線必須距離地面20公尺以上,半徑15五公尺內也不能有高於天線的建築物。
但由於將會癱瘓一半的行動通訊,而且恐怕牴觸中央法律,交通部表示將不會通過基隆市議會的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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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宅禁設的話,那不就去掉一堆基地台了?
【連線報導】基隆市議會前天通過《基隆市行動電話基地台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基地台只准設在公有建築物屋頂,不得再架設於民宅屋頂,但仍須報請中央核備才能實施。對此,交通部表示,決議與中央法規牴觸,此自治條例無效。
嚴格管理
依基市新條例,在基隆市區內,行動電話基地台只能架在市政府、圖書館等公有建築物;天線高度、設置範圍也有嚴格規定;為避免同一建築物設置過多基地台天線,影響環境景觀,將要求業者以「共桿」方式架設,且架設前需先備齊基地台外觀圖說和現場環境照片,送至相關單位審核。
「團結要求中央修法」
交通部電信總局公眾電信處科長梁溫馨指出,行動通訊基地台架設屬《電信法》規範,管理權在電信總局,地方僅能要求基地台建置的環境衛生及美觀等。交通部郵電長司鄧添來則表示,基隆市議會的決議對市民是好是壞、能否得到支持有待觀察,因為要用行動電話就需要基地台,除非基隆市民不打算使用手機。
台北市議員李彥秀日前提案,北市府應優先拆除北市違建上的基地台,她並聯合市議員要求北市府須在下月底前,提出北市版的基地台管理自治條例。她表示,依照職權,地方政府只能就景觀、安全、衛生提出要求,例如擬議基地台不得面臨8米以上的道路、1個屋頂不能超過3個基地台等。她強調,地方政府僅能解決短期問題,長期而言,還是應由全國各縣市團結起來要求中央修法。但電總表示,目前無修法計劃。
基地台越密功率越低
中華電信與台灣大哥大昨都表示,基地台越密,手機電磁波發射功率反而越低。中華電信行動通信分公司協理石木標說,若基地台不足,不僅通訊品質變差,手機發射的功率可能因距離提升百倍。台灣大公共事務處處長阮淑祥則說,目前尚無科學實證可證明電磁波對影響健康,民眾應有理性、正確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