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下我的經歷,我大約五年前有辨威寶568的方案(手機型號忘了),但威寶電信的訊號在我家很差,朋友打給我都不通,要拿到門口才會比較能接到電話,因此我跟客服多次反應抗議都無效,就是不願意改善收訊差的問題! 因而我就不爽用就用拒繳抗議!! 威寶就要叫我付高額的違約金好像是七千的違約金加上四千多的通信費。

最近接到一封威寶電信委託法律顧問公司的信,叫我快點把費用繳一繳不然要對我提出法律訴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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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ghost wrote:
因而我就不爽用就用拒繳抗議!!

欠錢不還!!
勸你欠人錢趕快還清,別意氣用事!
我已經主動連絡還款事宜了.....如果威寶不想退讓那就只好找消保官來調解了
沒辦法,小弟也是收訊不好,但就卡在"合約",也是跟他"灰"很久,但也是沒用,還是撐到合約到,但在倒數三個月內又滿格了,但因為有比他更便宜,且又怕續約之後老症頭又出現了,所以還是退租,門市也詢問原因,直接講白,對方也直接不廢話下去了,就是給了想要的答案出現...
有合約代表當時有配手機,合約簽訂生效後,你不履約,是可以告的。

就算沒打,也要付月租,手機都便宜給你了。

欠很多嗎?有超過一千元嗎?

warghost wrote:
說一下我的經歷,我大...(恕刪)


奇怪了,沒信號你可以解約或者貼點錢過戶給別人

或是協調降低月租收費,方法很多


但我知道[拒繳]絕對是最愚蠢的幾個行為之一
我教授也是威寶收不到訊號拒繳
她之所以不認賠退掉,是因為想測試台灣到底能不能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結果她勝利了,威寶取消掉號碼後一毛都不收
威寶訊號差+1

為什麼不請他們排人員過來測量訊號 是否能加裝強波器呢??

又不用錢 只是要一點點的電費(強波器要接電源

我也是申述了兩次 就直接請他們人員來測試了



拒繳絕對不是好事喔 因為是有合約在先的

不過版大可以忍五年也算了不起了
你可申請破產法!!! 破產保護是一個法律程序,它是一個解決企業破產的另類方案。
在美國規範於《美國法典》(United States Code)的第11章(Title 11),因此又稱為「第11章破產保護」,債務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在申請破產保護後的120天內有權提出融資和重組等方案,以避免債權人對企業提出直接破產。在英國稱為「Administration」。

WHYASKWHY wrote:
你可申請破產法!!!...(恕刪)

台灣個人要申請破產很難啦又不是企業
想要破產名下不能有機車房子之類的資產
存款會被凍結被法院強制償付
信用也會留底
為了一筆電話帳單何苦做這麼絕
還不如找消保官或訴諸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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