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辦iphone6過年前到通訊行申辦遠傳攜碼到台灣,本身是兩隻號碼攜到台灣,一支號碼手機折7000,兩隻折14000,兩門號攜碼強制預繳3940x2=7880,選購iphone6(21500)折扣14000,手機7500元,預繳7880,總共15380,,前面都沒什麼問題,錢給了手機也拿了,過了3天,通訊行打電話說:由於申辦人未滿25歲,6個月內無法攜碼第二隻門號到台灣大哥大,先生有辦法改攜碼到遠傳嗎,,我說那不要了,通訊行叫我還他折扣7000元 他還我一隻預繳3940 ,這是員工的疏失,我也不知道不能,現在叫我退7000給他們,再還我3940,實在是很不想理會他們,請問各位有什麼看法或建議嗎


wwee777 wrote:
為了辦iphone6...(恕刪)

該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早晚還是得還,
嗯…雖然是人員認知上疏失但~總不能沒攜碼成功還要白給7000給你吧?

畢竟你再六個月後還是有攜碼的權利,你的權利優惠只是需要再等六個月而不是喪失!
你可以直接打台灣大哥大客服,看看客服如何回覆...

既然你問了, 我也給你建議.




不是你應的的錢就不要拿.
這樣才不會讓自己的生活複雜化.

wwee777 wrote:
為了辦iphone6...(恕刪)


如同樓上網友說的,該您的就是您的,不是您的,強求也沒用.

建議您,把其中一門號碼先過戶到家人名下,再請家人幫您NP台灣大辦689不就好了.半年後再過戶回來.

好像過戶之後要一段時間才能NP?
ducklin.yaya wrote:
建議您,把其中一門號碼先過戶到家人名下,再請家人幫您NP台灣大辦689不就好了.半年後再過戶回來.

victorwu wrote:
好像過戶之後要一段時...(恕刪)


過戶是沒有這限制,不過,預付卡的話,目前各業者的默契是要七日後才可以。
我姐也有2個門號同個月內到期,先到期的門號np給她女兒用,另一個門號到期

原本也要np的,但店員說1個月內不能np2次,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台哥大規定,20~25歲,限一證一號(申辦),超過限制即無法攜碼成功(被退件)。

解決方法,先過戶於家人名下,再辦理攜碼。
日後再過戶回自己名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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